前些天,毛泽东的故里韶山迎来了一批特殊的客人——北京来湘工作的8名博士后(另外一人正在办理调动手续)。据悉,根据专业特长、个人意愿,9名博士后被分别安排到省直的经委、农业厅、国土资源厅等有关部门和长沙、湘潭、株洲等地党政机关工作,任副处职享受正处待遇。(新华网湖南频道4月1日)
为了发展地方经济,颁布一些优惠条件,以吸引高学历人才,当然是非常必要的。但让博士后们统统到党政机关担任副处职务,恐怕值得商榷。
首先,顶级学历与从政才能不能划等号。从某种意义上说,博士后大都称得上是一流人才。但作为国家公务员,特别是其中的领导干部,不仅要有比较扎实的理论根底,更重要是,必须具备在实践中因势利导、运筹帷幄的组织能力。一般说来,这种能力不是啃几本国内外《行政管理学》之类典籍就能立竿见影的。在众多博士后中,虽说不乏具有从政潜质的后备人才,但在未经实践磨砺的前提下,对有此学历背景的人,一概委以副处职务,能否真正做到用其所长,无疑是个不小的问号。比如陈景润,少说也顶得上三五个博士后吧。如果非得让他当个国务院所属部门的副局长或副部长什么的,一则可能强人所难,二来他也未必称职。
其次,惟学历是取不符合干部选拔任用组织原则。处级领导干部在省市党政部门所处的地位相当重要。按照近年强调再三的干选拔任用程序,对这一级领导干部的任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任职公示等一系列人事环节。而以身任副处职务作为吸引博士后到某地工作的做法,好像目前还找不到相关行政依据。至于有没有这方面“内部文件”,一般人就不清楚了。再说,对那些已在党政部门工作多年,且颇有一定建树的科级干部来说,这种惟高学历是取的干部任用方式,是不是显得不太公平呢?若再往深里说,由此折射出的则是“学而优则仕”的官本位观念。
近日主政上海的习近平,具有法学博士学历。他的政治历练非常完整,是一步一个脚印从最基层做起的。在当时到延安插队的近3万名北京知青中,习近平是“第一个当生产大队支书的”。多位与习近平接触过的人士表示,对这段经历,习很喜欢提起,“谈他过去当知青的事,可能觉得那对他的人生影响比较大吧?”(南方周末3月29日:《习近平从政履历》)这就充分说明领导才能是在实践中逐步培养、积累的。
所以我以为,博士后固然学有所长,但他们不一定个个适合做官。因此,对他们一律以“官”相许,于公于私都不见得是件好事。当然,让博士后在薪酬上享受正处级待遇,在家庭住房、随迁子女入托、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等方面,都给予适当的照顾,相信绝大多数人是会举双手赞成的。毕竟,二十一世纪,人才最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