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重庆市监察局今发布消息称,自该市设立市政府行政效能投诉中心两个月以来,已处理200余件“民告官”的投诉,其中80件投诉属于行政效能监察业务。同时,重庆市纪委、监察局官员表示,重庆官方将采取对全市55个重点部门进行考核,认真受理和办理行政效能投诉,以行政效能监察推动行政效能建设,严肃查处典型违规违纪行为等措施,进一步提高公务员工作效能、转变政府职能。
重庆市政府行政效能投诉中心成立,市民可直接对重庆公务员工作效率、服务态度进行监督,对重庆各级官员在执行公务活动中不廉洁、不公正、不合法、工作办事效率低、服务质量差等现象或不良行政行为进行投诉,是公共行政走向法治化、规范化道路的必然选择。重庆2个月处理逾200件民告官投诉的事实,更是有力说明了旨在强化机关效能建设,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得举措,是深得民众支持与配合的。然而,这也从另一个方面显示出,重庆部分政府职能部门和单位存在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文明执行公务,违反规定及其他涉及行政效能的严重不当行为。
现代意义上的政府,应当是公共政府,“十一五”规划把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放到了更加突出的位置,要求积极推进政府职能的转变,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防止越位,克服错位,不能缺位,这是政府职能转变的目标和方向。政府职能转变是当代中国社会转型过程中的重大现实问题。从社会结构调整与政府职能转变的内在联系和互动发展的规律进行考察,社会结构变迁是政府职能转变的根本动因,而与之相适应的政府职能转变,将成为进一步推动社会向前发展的动力性资源。从这个意义上讲,政府职能转变的真正目的在于推动社会的进步与发展。
在我国目前的社会经济环境中,政府行为所引发的社会、经济问题已经引起重视。中国科学院国情中心胡鞍钢提出,中国需要社会进步就必须改革,不仅是经济改革,还需要政治改革和社会改革。中国的改革与进步有赖于政府的改革与进步。需要指出的是,政府管理体制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推进这项改革十分必要且非常紧迫,但在操作时又会遇到很多困难,对此应该有足够的认识。政府管理体制改革的到位不仅取决于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本身,更重要的是取决于一系列观念的配套改革。政府管理体制的改革不仅仅是经济体制改革,它实际上涉及行政和政治体制改革,包括机构的精简,也包括权力的削弱,还包括身份的转换等,都是一些关键性内容。这就要求我们要审时度势,推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不断走向深入。
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求各级政府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政府部门转变管理方式,通过转变政府职能,解决好“越位”、“错位”、“缺位”问题,实现由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由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的转变,加快从“越位”的地方“退位”,严格按照规则办事。经济学家吴敬琏认为,建设服务型政府,就是要把“全能大政府”体制颠倒了的政府和人民之间的主仆关系校正过来,建设一个公开、透明、可问责的服务型政府。
就事论事,重庆2个月处理逾200件民告官投诉,无疑体现了政府职能的不当与失范的严重性。公共服务型政府必须是一个最小化的政府,应改变过去包揽一切的管理体制,缩小、分解政府的管理权限和范围,把不该由政府承担或政府管理不了的职能转移出去,实现政府与企业、社会、市场之间的合理分工。政府职能无论转换与否,都是通过政府官员手中的权力实现的。按照西方政治学理论,官员的权力是一种公共权力。如果相当数量的官员手中的权力不能正确使用,则政府职能转换也只能是一句空话。设公共服务型政府是我国市场化改革进程的必然选择,必须搞好职能分离和转变,把政府职能集中到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总的原则就是要收缩权限,越位的要复位,错位要正位,缺位的要补位,有效解决“该管的无人管,不该管的多头管”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