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凭啥为企业家出境培训买单

时间:2020-05-26 04:51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徐林林
  记者4月8日从江阴市科技局获悉,该市已全面启动“百名企业家创新培训计划”,将从科技创新资金中安排1500万元专项经费,于年内组织150多名企业家分赴新加坡、澳大利亚、美国、德国等地参加培训学习。(扬子晚报4月9日:《江阴为企业家出境“充电”买单》)

  企业家出国培训,学习管理技巧,激发创新意识,本是一件好事。毕竟,中国正在与国际接轨,交一点学费是应该的。但问题是,每人平均10万元培训费,统统由政府买单,从公共资源配置原则上说,显然是存在问题的。比如,按照相关程序,动用这笔数以千万计的巨款,事先须由当地人大对预算进行审议、通过;甚至还应该举行听证会,问问纳税人代表同不同意。否则,当地政府就有滥用公共资金,为某个社会阶层谋求特殊利益之嫌。

  毫无疑问,出国培训不是一块全民意义上的“公地”。但政府为企业家出境培训买单,却具有明显的“公地”意味——个人在耗费公共资源中获得收益,而不必自掏半个子儿。从经济学角度而言,组织培训也是一种投资。政府作为纳税人的投资“代理人”,怎么可以既不计算成本,又不考虑回报,白白将纳税人的血汗钱“赞助”出去呢?

  北京市市长王岐山曾在去年北京市人代会上说:“以前,听说南斯拉夫的奶牛养得好,中国官员就经常去学习参观。当地人就对我们讲,‘中国人就是爱学习,连我们的奶牛都认识中国人了!’”组织企业家出境培训,会不会产生“奶牛效应”?我看完全可能。以“考察”为由,行公费旅游之实,这样的企业家我们见得还少吗?现在倒好,连企业的银子也不用花了,全由政府无偿资助,那可真是不玩白不玩啊!

  所以我以为,对企业家出境培训,不妨由政府相关部门出面做一些组织、协调工作,而所需培训成本原则上应由企业家和所在企业分摊,而且企业家应出大头。一般说来,花自己的钱游山玩水也好,心不在焉地参加培训也罢,大多数人可能会心疼一点。果如此,说不定其中一些人还真能取点“洋经”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