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葫芦岛市在1996年至2006年的10年间耗资1.4亿元先后建了3个长途汽车站。这3个车站有的资源闲置,有的手续不全,有的选址不当。其中一个车站12层高楼从落成之日起就没使用过,价值千万元的设施至今仍堆放地下室未曾启用。到底是缺乏科学决策水平,还是个中另有文章?群众对此表示不解(4月10日《人民日报》)。
一个小小的地级市居然重复建了3个长途汽车站,而且“有的资源闲置,有的手续不全,有的选址不当”。对此,我们有必要追问,犯如此低级错误的“决策”当时是如何出台的?是否公开征询过公众的意见?谁应当为这1.4亿元“打水漂”的纳税人的血汗钱负责?
近年来,一些地方和部门的领导干部在工作中从部门利益、地方利益和个人政绩出发,在城市建设中不顾客观实际,盲目追求档次和形象,大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有的地方“前任建、后任变”,重复建设,造成浪费;有的不顾地方经济发展长远和百姓的承受力,超前“消费”;有些项目上马只凭领导一句话,拍脑袋决定。决策方式的不公开、不民主、不科学,使民主程序、民主监督都成了空话,由此导致的决策失误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严重损失。世界银行估计,中国“七五”到“九五”期间,投资决策失误率在30%左右,资金浪费及经济损失大约在4000亿-5000亿元。
当前,如何避免决策失误造成损失和浪费已成了摆在我们面前亟待破解的一个重大问题。在我看来,除了要教育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外,更重要的是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决策机制,通过增强决策的责任,严格决策程序,确保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给权力滥用之手戴上“锁”。首先,要推行领导干部重大决策终身负责制。领导干部应对重大决策事项的提出、实施以及结果的全过程负责,造成重大损失,不论时间过去多久,也不论决策人是否调离原工作单位,均应视情节追究其责任,决不允许“拍脑袋决策、拍胸脯保证、拍屁股走人”的现象发生。其次,要建立决策监督机制。对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通过媒介公布或者采取座谈会、听证会等方式,充分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并将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形成报告。公民应当可以直接监督、质疑政府的重大决策。最后,还要建立决策失误赔偿机制。让决策失误不再是
花钱不单是买教训,而是要赔偿经济损失,不仅让权责相对应,也尽量减少国家的损失。如此,方能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