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医疗远非“花样年华”

时间:2020-05-26 04:29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徐迅雷
  陈正先夫妇投江而死了。江是长江,留下的遗书说“江水是我们的家”。他们是相爱的贫病夫妻,一条麻绳捆在两人腰间,“夫妻俩被打捞上岸时相互搀拥,拽也拽不开”。(4月5日《新京报》)

  这是湖北公安县埠河镇万众村。该县是首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在那里,种种理论上的合作医疗、民政特困户救助、疾病救助等等救助制度,都没能留住这对中年夫妇的生命。他们留下了一个同样患病的12岁儿子,还有一张结婚照——因为找不到任何其他照片,结婚照就当了遗照。

  民生艰难,可见一斑。

  若干年前,曾经发生了把重病活人送往火葬场的事件,也因无钱治病。与“江水是我们的家”一样,“火葬场也是我的家”。这就是对现实社会的严刑拷问。陈正先夫妇相拥投水的江面恢复平静了,我们的心无法平静,我们正在构建的和谐社会,更不能平静。

  贫贱夫妻百事哀,只因保障无处来。陈正先和儿子都患有乙肝,为治病,穷得连麦种都被吃掉了。曾经参加了合作医疗的陈家,在2006年9月吃着麦种过日子的时候,因为交不起人均15元的费用,从此错过了农村合作医疗。其实,即使加入了合作医疗,能报销的也是一小部分,在看病贵、看病难的今天,对于15元费用都交不起的人来说,一住院就是天塌下来了:2005年,陈正先儿子住院治疗共花去11000元,其中只有4700多块钱的住院费可以按30%以下的比例报销,其他门诊费、后期治疗费都是统统无法报销的。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仅仅是一个起步,是对多年来缺失的农村医疗保障一种最低起点的弥补,它远没有乐观到让人松一口气的地步。然而,不少官员把这样低水准的合作医疗,看成花一样美妙,认为这样的制度一出台,农民的医疗保障就进入“花样年华”了,就对得起农民兄弟了,就一切都万事大吉了。

  事情其实远没有那么简单,现有的农村合作医疗,无论是“铺摊子”还是“拔尖子”,都未抵达鲜花盛开的境地。“铺摊子”是前提,也就是使所有农民都要加入,而且得年年交得起钱、不中断。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就有官员开大口,说今年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要达到80%,最好达到100%。这对投江而死的夫妇所在的公安县,是湖北省首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重点试点县,早在2003年就开始试点了,到如今覆盖率也只有80%,有的村还仅仅只达到70%。而没能参加的那20%、30%,恰恰大多是因为贫穷而交不起钱的,而他们恰恰是最需要保障的。

  冠名为“新型”,其实这样的合作医疗一点也不新,而是最粗浅的,只不过以最浅的颜色来涂抹一下历史留下的空白而已。农村合作医疗今后如何真正刷新、升级,如何做到在“铺摊子”的基础上“拔尖子”,则是更迫切的事项。现有的农村合作医疗,因为这种低水平的互助模式,并不能解决困难家庭治疗大病的现实,其实它仅仅是有限补助模式——你看病花去很多,通过合作医疗补给你一点,让你稍微减轻点负担而已。这样的保障模式是治本的吗?根本不是。

  我们国家的基本医保制度是非常落后的,现有最优质的医保资源,主要都用在有干部身份的人身上。别说农村了,非干部身份的城镇居民同样没有基本医疗的保障。4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以大病统筹为主,准备把中小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都纳入,这也是一个起步,相信其起点会比农村合作医疗高一些、好一些。

  在城乡二元体制没有打破之前,也只能桥归桥、路归路了,为了让农村合作医疗上档次,首先应该规则上档次,那么,就应该有一部完善的《农村合作医疗法》,至少也应该有一部国家级的、够分量的《农村合作医疗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