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我国目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在这一时期内暴露出的一系列问题要求我们要予以正视,本文拟从收容遣送这一制度着手来分析出一些深层次问题,并从学理上对一些问题予以回应,本文并不旨在褒贬收容遣送制度,如何客观地评价这一制度,为新时期暴露出来的问题寻找理论上的突破口或许才是本文的初衷。
[关键词]收容遣送 弊端 深层次原因 措施 结语
2006年7月15日凤凰卫视的一档《一虎一席谈》节目播出了这个话题。收容遣送这个既熟悉又陌生的制度似乎在渐渐淡出人们视野,而淡出不等于淡失。凤凰卫视把这个话题再次引入公众的视野,吸引了人们去关注它,了解它甚至批判它。且不论凤凰卫视制作这个话题的目的为何(我想应该有一定的商业性),单就这个话题对我而言是非常好的。
收容遣送制度,对我而言是比较陌生的,给我印象最深的是2003年大学生孙志刚的死把收容遣送制度的存废推向了浪潮的顶尖,后经几个博士上书,经国家有关部门废止了这个被人们争论已久的制度。接着全国各个地方的收容遣送站改为了社会救济站,收容遣送结束了它的历史使命。
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收容遣送制度。收容遣送制度是国家在特定时期内针对特定的情况而设立的一项社会制度,或许初衷是好的,是为了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应当说,收容遣送在一定时期内是起到了一种积极的作用。但从哲学上讲,事物总是一分为二的,这一制度的积极作用并不能掩饰它存在的消极作用。随着我国社会的快速发展,这一制度的弊端也日益凸显出来。并引起了社会各界基于不同利益的人们基于自己利益的考虑而发表的种种观点。
或许这一话题太过敏感,或许这一话题太贴近我们的现实,我们作为这个社会的人员所持的每一种观点都给人一种当局者迷的感觉,那我们就用旁观者请的态度去分析一下这个颇受争议的制度。中国政法大学舒国滢教授在他的《在法律的边缘》中提倡的在法律外研究法律,当然我没有舒教授那样的功底,我只是本着虚心学习的态度来接触法律的。
让我们再重新回到话题上来。
首先,我们从社会的角度来分析一下,我们都知道,经济的快速发展改变了我们人类的生活、生存方式。经济的发展在给我们带来大量物质和精神财富的同时也的的确确产生了各种各样的复杂的社会问题,黄、赌、毒各种犯罪依然存在,社会流动人员的管理也有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城乡经济分化的差距越来越大等等一系列问题都需要我们去解决,于是社会上的一部分人主张加强对流动人员、闲杂人等的管理,收容遣送便是其中的一个“重头戏”,客观上说他们的这些想法也似乎可以得到人们的谅解,但主观上会发生我们想要的结果。这个问题我不好回答,留待大家继续讨论吧。(其实社会状况本身就回答了这个问题)
其次,我们从公安部门等执法部门的角度来看这一制度。众人皆知,警察在维护社会治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我们都要对工作在第一线的人员及所有公安人员致以深深的敬意。一些社会冲突正是在他们的工作下得以化解,当然本文并不旨在赞扬警察,我们也应看到他们的工作在一定程度上也存在一些漏洞,公安部门是我国的行政单位,执行的是国家的权力,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大理念下,要求我们的所有国家机关都要依法办事,不能滥用公权力,更不能作出违法犯罪的事情。大学生孙志刚仅仅因为没有带合法的身份证明,就被我们的执法人员带进了收容遣送站,更令人痛心的是竟以“莫须有”的罪名剥夺了这个大学生的生命,现在我们都讲成本,有人估算过国家培养一个大学生的成本(这里我没记住),但我知道这应当是一比相当可观的数字,花如此代价培养的一名大学生还没有给国家做贡献就这样荒唐地离开了这个世界,或许孙志刚到死也不明白,我们的国家除了法院可以依法判处人死刑处,实际上还存在着这样的一个群体可以给自己的人生划上一个句号。而我同样也不明白!
收容遣送制度可以恢复么?请问大家,我们如何恢复?如果不从制度层面上规范行为主体那又如何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在凤凰卫视的节目中,邀请到的一位嘉宾是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的治安系副主任,一级警督,应该说他讲的话是很有道理的,他说社会的问题需要我们大家共同努力,仅仅依靠170万的人民警察是无法解决问题的,他也提出要进一步加大对执法力度的监督,一项好的制度只有主体规范了,内容充实了,客观方面允许了才有可能产生好的效果。在目前这种情况下,我们再谈收容遣送制度需要恢复么?似乎不太合适吧?如果硬要恢复的话,我不敢保证我会不会成为下一个孙志刚!
再次,我们从农民工这一角度来考虑。我选这一阶层来谈是有深刻的意义的,农民工代表了一个阶层,一个在目前贡献很大,而待遇又很低的这么一个阶层,可以毫不夸张的讲,他们就是中国的弱势群体,他们急需要改善生活质量,他们急需资金供孩子上学,他们急需人们的同情,他们……我们国家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绝大部分,农民养着全国人口,而目前他们的生存状况决定了他们要承担更多的责任,而对这些社会强加给他们的责任,他们很无奈,有时作一些反抗,但终究还是无奈。他们为何远到北京、广州、上海打工,就因为他们穷,因为穷,他们受到了无情的嘲讽,过多的社会问题的出现统统归结到农民工等闲杂人等身上,城市人嘲笑农民工,他们有什么资本么?或许,任何人上推三代肯定于农村和农民联系起来,他们不也是农民的后代么?人怎么可以嘲讽自己的祖宗呢?这叫“数典忘祖”么?我不知道。
在我们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农民工起着多大的贡献,我们每个人心里不都是很清楚么?忙时务农,闲时打工,他们从事着一种贡献异常的职业,但得到的理解却是极少的,写到此处,心里不免有些丝丝的凉意,我们承认,或许有一些农民工朋友贪图一时的小便宜干了些违法乱纪的事,但他们不也是为了好一点么?尽管方式不对,但也有国家法律来治理啊,把他们关起来遣送回老家,问题照样不能解决,把极少数人的行为推及至整个群体,我真是佩服“文明人”(嘲讽民工者)所具有的那种深沉的张力啊!
就目前这种体制下,如果恢复了收容遣送制度,或许还有很多的民工被请进来,随便给个帽子,带着回家吧?历史还会上演么,我们拭目以待。
最后,我们从法律工作者的角度来分析,法律是神圣的,法律的神圣注定了研究法律的人的特殊性,它要求这个群体须是社会精英。法律人也是社会的一员,也有感情,但法律的特性要求他们克制感情,运用理性。凤凰卫视的节目中邀请到的法学教授乔云生就这一制度发表了许多观点,他也在设计一项新的制度来应对社会问题,如提出了如何进一步设计社区矫正制度,当然有些设计实施起来有些难度,博登海默指出每个时代都面临着一些社会控制的重大问题,而这些问题都需要最有才智的人运用其智慧去加以解决[1]。令我们欣喜的是我们正进行着这种努力。
从社会的角度看,我认为有必要纠正社会上一部分人的观点,社会发展是好的,但我们要看到我国贫富差距的存在,我国还有许多贫穷的农村,我们应用一种宽容帮助的心态来善待他们。不能把所有问题都归结到他们身上,又有谁敢保证盗窃财物就不是广州本地人干的,抢人钱财者就不是北京本地人干的呢?把过多的责任强加到本来就处于弱势的这个特殊群体身上,是不是不符合法律公正的应有之义呢?这里还要补充一点,钟南山院士的手提电脑被抢了以后发表的一些言辞即刻引起了一些争议,这里我们看到的其实是收容遣送背后的社会问题,钟南山也不应过多指责什么,毕竟他是一位公众人物,应该预见自己的言行对社会产生的影响,在处理日益复杂的社会问题时,一定要防止这种“明人负效应”,防止“明人效应”操纵舆论导向,以免给原本难解决的问题雪上加霜。
我国的执法部门在以后的工作中应认真执法,不能越权,不断加强执法监督的力度,同时要积极探索新途径,如前面的警察代表提出的保安处分制度,结合我国实际,不断创新,其正成为为社会主义事业保驾护航的领军人物。
针对一些违法乱纪的农民工朋友可以以适当的方式(正是我们积极寻求的方式)去感化他,其正从源头上找到根源,既治标又治本,整个社会秩序才能好起来。
结语
我们欣喜的看到,我们党适时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新农村,这无疑为我们的社会发展指明了方向,社会是复杂的,我们不可能用一个简单的收容遣送制度来解决如此复杂的社会问题时,诸如前文所说,社会问题是人人都要参与的,只有人人都拿出克己之心,维护大局,我们的社会秩序定能有所好转,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成也将指日可待。
拙文行将完成之际,我又想到了一点,收容遣送制度的好与差都成为了历史,诚然我们没有能力改变我们人类的历史,但是我们却有足够的智慧和经验选择我们历史的未来![2]
参考文献:
[1]《当代西方综合法学思潮》薄振峰著,法律出版社
[2]《在法律的边缘》舒国滢编,中国法制出版社
(作者单位:山东省垦利县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