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关注就业促进法说明了什么

时间:2020-05-26 04:22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陆志坚
  3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向社会全文公布就业促进法(草案)征求意见,截至4月4日下午3时,共收到意见4713件。这些意见绝大部分是通过网络媒体收到的,从这些意见看,普遍赞同制定就业促进法,认为草案整体比较好,是一部得民心的好法,有利于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推动经济发展同扩大就业良性互动,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制定这部法律非常必要和及时,相信一定能够促进就业,增加人民收入。(4月5日人民网)

  仅10天时间,就业促进法草案便收到百姓修改意见4713件,显见百姓对即将出台的新的法律的关注和期盼。在此,且不说百姓意见参考价值有多大,单说百姓对这部法律所倾注的热情,就透析出了诸多的积极意义。

  首先,它说明了百姓对就业促进法的渴盼。顾名思义,就业促进法是一部保障百姓平等就业权益的法律,消弥歧视,张扬公正、公平,是法律的核心内涵。尤其是对弱势群体的就业,给予了法律上的保护,其所承载的民意,本身就凸显了其是一部得民心、合民情、顺民意的好法。

  其次,它昭示着这部法律的强劲生命力。法律制订的初衷和最终的落脚点都是为了保障绝大部分公民的利益。那么,其在制订的始初,能否得到民众的拥护与支持,能否激起民众的热情与关注,能否海纳百川地吸收民众的意愿,这是衡量法律是否有生命力的重要标志。可以说,任何一部良法,其吸纳民众话语的成份越多,民众参与的热情越高,法律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就越强。

  第三,它彰显了民主法制建设的进步。法治建设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法律的制订不仅仅是凝聚了专家学者的智慧,而是来之于民,实施于民,也保障于民。因而,百姓将关注的目光投向法律,用草根的力量推动法律的完善,反映出了百姓法律意识、民主意识的增强,这既是法律活的灵魂,也是法治文明的应有之义。

  亚里斯多德曾这样解释法治的两重意义。他说,已承认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订得良好的法律。显然,百姓对制订就业促进法的极大关注和积极参与,就验证了这部法律的普适性和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