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锦春倒台的双重意义

时间:2020-05-26 03:53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刘金平
  4月11日,湖南省纪委透露,目前已初步查明郴州市原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曾锦春受贿3000余万元,不明财产5000万元。案发前,湖南省纪委曾三次派出调查组进行了解初核,但由于种种原因,未能查实其违纪问题。直到2006年7月,郴州原市委书记李大伦案发,才找到了曾锦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突破口。(4月14日《羊城晚报》)

  “多行不义必自毙”,曾锦春以自己的亲身经历给这句古训留下了一个生动的注脚。曾锦春的倒台,在腐败和反腐败方面具有双重的典型意义,因此,解剖曾锦春这只麻雀,也就有了特殊的价值。

  从腐败的角度来看,曾锦春的倒台印证了腐败和权力制约真空状态的必然因果关系。也许是由于年深月久,许多事情已经湮没无从查实,因此无法确知曾锦春的腐败之路始于何时,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以及已经查明的事实来看,其腐败主要发生于担任郴州市纪委书记期间。纪委书记是专门负责纪检的官,说白了,就是专查其他官员问题的官,这是一个权力很大的要害部门。而且从2005年起,纪委独立于同级党委班子,直接向上级纪委负责,也就是说,在郴州,只有曾锦春查别人的份,别人无权对他说三道四。曾锦春在担任市纪委书记的11年,敛财高达8000万之巨,其敛财手段之卑劣,鱼肉当地官民之惨烈,令人发指。曾锦春为什么会在弄掉那么多不顺眼的人的乌纱帽,关了那么多“不听话”的人之后,把自己的乌纱帽也弄掉了,把自己也关进去了呢?一句话:“绝对的权力,绝对的腐败”,权力大而制约缺失,必然导致腐败。

  从反腐的角度来看,曾锦春的落马过程反映了我国反腐机制的疏漏薄弱。曾锦春倒台前,因群众反应强烈,湖南省纪委曾三次派出调查组对他进行初核,但都没查出什么问题。省纪委三次派出调查组,决心不能说不大,同时似乎还可以佐证:曾锦春在上头大概没有什么特别的靠山。然而,这么大的决心,对一个飞扬跋扈劣迹昭彰鱼肉官民的大蠹,却查不出什么问题,还得等郴州市原市委书记李大伦案发后,才找到曾锦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突破口,什么原因呢?是调查组的人业务能力太差,还是曾锦春太狡猾,反调查能力远远超过常人?

  从事后查实的事情来看,曾其实很张扬,许多违法乱纪的事情,并不隐蔽。三次都查不出问题,让曾锦春更加肆无忌惮,也让老百姓更加心灰意冷。三次查不出曾锦春的问题,当然不能以此推论查曾锦春的人有什么问题,但似乎可以说明反腐败仅靠上级的监督本身就是大问题。上级监督毕竟天高皇帝远,而有些上级部门或多或少存在的不愿自曝家丑的护犊心理,在查下级官员的问题时难免手软。

  因此,在反腐的问题上,仅寄希望于上级的监督,忽视同级监督、下级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恐怕很难产生理想的效果。

  不管怎么说,曾锦春终究是倒台了,但反腐斗争依然任重道远。曾锦春的倒台,在腐败和反腐败两个方面向我们昭示:必须健全对权力的制约机制,舍此无他良方。但愿曾锦春从猫变成鼠最终被验明鼠辈正身的经历,能给更多的人以警示,给我国的防腐反腐以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