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带妹求学12载感动了无数人的洪战辉在一场报告会后,推销自己的新书,并且说每本他可以提成1.5元,谁知却引来不少质疑的声音,认为这样有损道德楷模的形象。洪战辉对质疑的声音感到很无奈,他不明白,自己凭双手赚钱到底有什么错,他说,他是想挣钱但不敢挣。(《河南商报》4月12日)
听罢此言,着实让人感到心酸。道德,作为社会成员的一些共同准则,是自觉的行为意识,不应强求。公众对洪战辉的质疑,乃是打着道德旗号,对他人进行的道德胁迫,是道德名义下的不道德行径。
洪战辉,一个普通家庭的大学生,做了一件任何人都应该做的事情。因为一些突如其来、虚无缥缈的荣誉,就被活生生地推到了道德的殿堂上,无法抽身。成了人们心目中的“道德楷模”,成了众人学习的“榜样”。无庸置疑,社会需要这样的道德楷模,社会也应该提倡这样的社会风尚。但需要并不能以牺牲他人的正常生活为前提,更不能以道德的名义强制他人的社会行为。道德,源自于对内心的信仰,一个道德高尚的人,从来都不是“造”出来的,更不是“逼”出来的。
作为一个普通人,洪战辉有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更重要的是有一个必须要靠他来维持的家庭。正如他所说:“其实我更想像个普通人一样挣钱、生活”,“我不能只做个道德符号”,“我不想做苦难的代言人”。洪战辉很清楚地知道自己需要的是什么,也说出了自己内心很真实的想法。苦难有时候可以成就伟大,但更多的是摧毁人的意志和生活。
笔者完全能理解洪战辉的行为,曾经,洪战辉被媒体塑造成一个“高大全”的道德形象,但是这种形象有时只是符合了某些人和部门的宣传需要。而“道德楷模”本身的生活却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善。那么,出书、赚钱维持家庭仍然是洪本人的当务之急,而且能且只能如此,社会没有理由苛责。如果我们的社会不能为一个困难的学生解决问题,又凭什么以道德的名义对其责备求全?况且,洪战辉的赚钱渠道完全公开合法,不损害任何人的利益。“感动中国”,“十大青年”的名头并不是他要求的,只是第三方无故强加到他身上的东西,没有人愿意连温饱都没解决就背负一个沉重的“道德包袱”,况且他没有这样的义务。更不能被当成“标准”来责备,他也许只是想过一个平常人的生活而已。
同时我想起了湖北武汉的江诗信,江诗信于1992年开始捐资助学,14年来奔走在鄂、豫、陕三省山区,寻找并资助失学孩子重返课堂。14年资助了超过300个学生,被人称作“希望老人”。正是在这样的“光环”下无法抽身,在家庭不堪重负和精神备受煎熬的情况下选择了自杀。笔者不希望这样的悲剧在任何的“道德楷模”上重演。
那么,以一种更为宽容的心态来看待洪战辉的卖书行为,以一种更理性的眼光来看待道德显得更为必要。毕竟,衡量道德高低的标准,是不在别人的强制下表现出来的道德,因为,强制愿望道德的质疑,恰恰可能是在扼杀真实。而任何打着道德的旗号来强制和苛责他人道德的行为,都是极不道德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