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警方在全国开先河,公开向社会招募反扒志愿者,成立海口反扒志愿者大队,并将给这些志愿者颁发证书明确他们的身份。据了解,目前在全国有上海、广州、西安等许多城市的反扒志愿者组织在行动,但到目前还很少有城市公开承认反扒组织的合法性。因此,海口警方这种开创性举动一时间引起全社会关注和争议(4月9日《法制日报》)。
我国法律的规定:“对正在实施犯罪或者在犯罪后被及时发觉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将其扭送到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处理。”在一些治安综合治理条例中,也有鼓励公民“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条款。可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不只是司法机关、执法机关的事,也是每个公民享有的权利——每个公民对犯罪行为享有制止权,对犯罪嫌疑人享有扭送权。民间反扒志愿组织的出现,在当前盗窃猖獗,而各地警力又相对不足的情况下,对于动员人民群众的力量,形成警民合力,更有效地打击和预防犯罪,保护国家和公民的财产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
然而,民间反扒组织存在行为如何规范、权利如何保护等问题。前段时间媒体曾报道,武汉“反扒志愿者联盟”在2006年9月发动的一次大规模行动中,被抓获的小偷杨蛮意外死亡,导致参与行动的网友“罐子”被送入看守所,并有可能面临刑事处罚。这个案件充分说明加强对民间反扒组织的引导,使其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的重要性。
海口警方在全国率先收编民间反扒组织的意义,不仅在于给志愿者颁发证书明确他们的身份,承认他们的合法性,使他们在反扒行动中更理直气壮,更重要的是能对民间反扒组织的行为进行有效的指导,使其纳入规范化、合法化的范畴。特别是通过公安机关聘请法律专家对反扒志愿者进行法律培训,能够增强他们法律意识,使他们的反扒行为能符合法律的要求,既能达到打击盗窃犯罪的目的,又不会不当侵害他人权利,避免重蹈武汉“志愿者联盟”覆辙。同时,通过请反扒能手亲自教反扒技能,提高他们反扒能力,增强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民间反扒组织的整体水平,使其发挥更大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