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有关方面获悉,山西省侯马市公安局因严重违反《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违规突击提拔92名干警被侯马市委查处,违规任命的决定被撤销,提拔的人员全部返回原岗位,相关责任人被责令作检查。(4月16日《法制日报》)
两天突击提拔干警92人,山西侯马市公安局在选拔用人上的超常举措,确实令人大开眼界!但是笔者就闹不明白了,如此荒唐、快速、大规模的“官帽”批发,不知道这样的馊主意是怎么想出来的?又是谁出的?
至于突击提拔干警,这个公安局为何要这么做,一些主要领导到底有何用意,个中原因人们不得而知。不过从报道看,至少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为了领导班子的换届和调整。
据文章说,这个公安局突击提拔干警正值临汾市县乡换届和政法系统领导班子调整配备期间。由此给人传递的信号是,突击提拔干警实际上就是在为领导班子的换届和调整“临阵磨枪”。而这之中目标最明显,企图最直接,也最容易引人产生联想的,首先当是拉选票。有的领导希望自己连任,但是群众基础和口碑不好,可又想保住“乌纱”,于是在节骨眼上突出提拔干警,其醉翁之意,实际上就是在笼络和收买人心。
除此之外,涉及的其它原因还应该有,比如在下台之前趁机大捞一把、以公家的权力慷个人之慨留过好“名声”等。但不管出于何种理由,突出提拔干部于工作于事业都是只有百害而无一利的。它不但搅坏了社会风气,而且还严重影响了党政机关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威信。
我国《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不准在机构变动和主要领导成员工作调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明知纪律不能破坏,可侯马市公安局公然违背,连夜突出提拔任命干警,其用意已经是昭然若揭的。可是相关部门却态度暧昧,避重就轻,仅仅以撤销违规任命决定,责令相关责任人作一下检查就算完事。这样的处理结果,大伙讲讲能说服谁呀?
更让人啼笑皆非的是,类似的不光彩现象几年前就曾经在山西省长治县发生过。1999年,长治县最牛的官帽“批发商”、原县委书记王虎林,在离任前的2个月内,为了让手中的权力不过期作废,突击调整和提拔干部430多名(仅提拔正、副科级干部就达270余人),给当地的社会和政治环境造成了恶劣影响。这才过几年呀!伤口还未完全愈合,如今又有人步了后尘,这不得不值得有关部门的深思!
因此,侯马市委只责令相关责任人做个检查,笔者觉得这个处理决定着实太过于迁就照顾。随便“批发”官帽,这种问题非比寻常,不能就这样从表面上一笔带过。上级部门应该从思想源头和深层原因上挖病根,查一查相关责任人有无行贿受贿的腐化堕落行为和搞“带病提拔”、“近亲繁殖”等违规现象。
总之一句话,就是要彻底查一查其中的猫腻。尤其是对那些确实存在违纪违法行为的领导干部,该党纪处分的坚决要党纪处分,该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要依法移送查处。让那些吃着国家的俸禄,手握人民群众赋予的实权之人无处遁形。否则,瞻前顾后,畏首畏尾,其结果必然是姑息养奸,纵容犯罪,到头来出了问题这个责任该由谁来承担?孰轻孰重,相信相关部门是分得清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