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市长王岐山9日在北京市政协召开的“加强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问题研讨会”上说,许多户外广告除了设置上违规造成环境破坏以外,广告词中反复出现的“至尊”、“豪宅”、“奢侈”、“顶级享受”等字眼也严重影响了首都的和谐氛围。(5月9日中新社)
伤害和谐氛围的炫富广告不仅北京有,其他地方也不缺。如果说“城市贵族生活圈”之类的房产广告还只是炫富,那么更有一些广告则完全是欺贫了:“穷人止步”、“让地段成为地位的一种天然分界”——这样充斥了歧视的广告,不是欺负人又是什么?炫富的广告、欺贫的广告,并非只是房地产商在做。某地一家商场在展示奢侈品的橱窗内打出的广告上赫然写着:上流社会的价值观,中产阶级的生活方式,无产阶级的想入非非。
炫富的广告,欺贫的广告,不仅仅是在引导一种不健康的消费倾向,更大的问题是在有意放大社会分化带来的人群特征,加剧弱势群体的不公平感,对穷人是一种心理压迫,从而激化矛盾,割裂社会。显而易见,炫富欺贫的广告已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噪音”。近年来有些经济学家总是在告诫穷人,不能有仇富心理。其实,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真正值得警惕的并不是子虚乌有的“仇富”,而是为富不仁的欺贫。
比如炫富欺贫的广告对所谓“至尊社区”的刻意渲染,对“无产阶级的想入非非”的嘲弄揶揄,那“至尊”的言外之意即“低贱”又指向哪里?那“想入非非”的不言而喻又意欲何为?而在买房对穷人而言已从梦想变为妄想的时候,“穷人止步”的广告更是在他们的伤口上撒盐。
今天有个国际经验常被引用:当一个国家人均GDP进入1000美元的时期,就进入了矛盾凸显期,而中国目前已进入这样一个时期。借鉴这个国际经验,必须厘清一点:有些矛盾与矛盾凸显期无关。矛盾凸显期不是一个筐,什么矛盾都能往里装。如果说贫富差距扩大,是发展中的阵痛,那么那种人为制造的矛盾如炫富欺贫,显然与矛盾凸显期没有因果的关系。这是需要特别警惕的。
现在是价值多元的时代,然而不论如何多元,有一个“元”总是至高无上的,要管着其他“元”的,这就是公序良俗。广告具有强烈的导向作用,一方面传递商业信息,同时还传递价值观念、道德规范、社会准则、生活方式等文化信息和意识形态。因此公序良俗这个“元”,理所当然应该成为衡量广告准入与否的尺度。政府部门作为公众的代言人,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责任人,对那些炫富欺贫的无良广告,绝不能失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