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算“贪账”有多大警示作用

时间:2020-05-25 22:24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陆志坚
  在安徽省检察院组织的一次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大会上,颍上县原县委书记、阜阳市政协秘书长徐波登台现身说法,为自己算了一笔“贪账”:服刑期间及释放后的生活,还有赡养80多岁母亲的费用,都全靠妻子每月千元的工资。假若我不犯罪的话,我还可以工作10年,退休后再活10年,这20年工资、退休金可达60万元。一反一正,经济上损失惨重,更为悲惨的是对亲人精神上的打击和创伤。(5月24日人民网)

  徐波的账算得很细、很清楚。但看一看其账单,也确实让人悲怆和喟叹。既知今日,何必当初?然而问题是,既能如此精确地算出腐败的高额成本,为啥此前不会算一算这笔账?当大权在握时,缘何就没有想到锒铛入狱后的可悲结局?

  有人说,权力是一把双刃剑,既能保护自己,也能刺伤自己,关键是看如何运用。对那些心术不正、权欲张狂者来说,权力往往就是一把穿心剑。只要手中有了那么一丁点儿权力,就忘乎所以、为所欲为,摆开权力黑市,疯狂地攫取钱财。“当官不发财,请我都不来”,那种对金钱的欲望、对财富的追逐,可说到了不择手段的地步。但不管其如何自恃“官当到我这一级,就无人敢监督了”,其最终的结局都是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难道这些锒铛入狱者当初就不会算一算“贪账”吗?不,大凡贪官都是高智商者,他们也深知“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但对金钱的欲望往往使其一叶障目,“有百分之百的利润,就敢铤而走险;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就敢冒着绞首的危险,践踏人间一切法律”。因而,不到粉身碎骨、头破血流之时,贪官难以悬崖勒马、悔过自新。那种侥幸心理,使得不少贪官还发出了反腐败就如同“隔壁扔砖头,砸着谁算谁”的感慨。显见,其不是在算“贪账”,而是怨自己的运气不好。

  《红楼梦》中有句这样的经典台词:身后有余忘缩手,眼前无路想回头。贪官一旦利欲熏心,其人格、人性就会扭曲变形,所谓的党纪国法等等都抛到了九宵云外,成了金钱的可耻奴婢。而事发后想到了自由、想到了家人、想到了腐败得不偿失,或许这是某些贪官的真心忏悔,然又有多少警示作用?“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为官倘若放弃了自己坚守的人生信仰和执着的追求,对前车之鉴只能置若罔闻、麻木不仁。河南三任交通厅长前腐后继就是典型例子。

  因此,对贪官算此类“贪账”,我们大可冷眼视之。惩治与预防腐败,根本性的举措还是制度建设。“好的制度能使坏人变好;坏的制度能使好人变坏”,反腐败制度建设尤其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