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向社会公开承诺:消费者凡在安徽省境内具有合法资质的药品零售企业、医疗机构购买了假劣药品,药监部门在查实后将先行赔付,并给予适当奖励。(5月23日新华每日电讯)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推出了先行赔付制度,我们应该为之叫好。近些年来,假药与其他伪劣商品一样,成了消费者头上挥之难去的阴影。市场上有假药,原因固有种种,但种种原因之中很主要的一种是监管不力。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推出此举,是在正本清源。既是为消费者负责,更是舆论常说的自戴“紧箍咒”。
自戴“紧箍咒”是要有勇气的,自戴“紧箍咒”又是要有自信的。我们从先行赔付中看到了安徽药监部门重塑监管形象、规范执法行为的勇气和信心。先行赔付制度并不只是赔偿并奖励——倘若市场上假药泛滥成灾,药监部门又有多少钱可赔?透过表象看本质,这个制度的立足点并不是赔偿并先行赔偿;对消费者而言,它是药监部门的一个打假承诺,对药监部门自身,则是一种加强市场监管的自律。
“××个部门没管住一个××”之说,这些年听得多了。瘦肉精作祟,是“××个部门没管住一头猪”;“问题奶粉”横行,是“××个部门没管住一个奶粉;“苏丹红鸭蛋”曝光,是“××个部门没管住一个鸭蛋”……就事论事,这些说法个个都对。但为什么“××个部门没管住一个××”?原因就在于一些监管部门不作为。从这个角度考量,安徽药监的承诺,恰正是对不作为说“不”。
假冒伪劣商品之所以猖獗,既是无良厂商利令智昏,更是监管部门先有“软骨病”在身。且不说“软骨病”有多少成因,比如麻木不仁不作为,比如拿了好处就装聋作哑等等,但可以肯定的是,倘若监管部门自身的“软骨病”仍在,那么市场不仅永无宁日,而且在“闻着臭,吃却香”的“臭豆腐效应”导向之下,将使更多厂商离经叛道,倒行逆施。
打假治劣,还消费者一个放心的消费环境,是市场监管部门的责任。从这个意义讲,安徽药监部门推出的先行赔付制度,自然是份内事。然而比之于平时不作为,出了事就推诿的做法,这样的自戴“紧箍咒”无疑难能可贵矣。为这样的自戴“紧箍咒”喊好,也期待有更多的市场监管部门都能自己给自己戴上“紧箍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