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性消费要承担政策性代价

时间:2020-05-25 22:15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奚旭初
  “享受性消费也要承担一定的政策性代价”,在长春举行的“中国吉林房地产业发展高层论坛”上,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陈淮的这番话被认为是开征大户型保有税的一个信号。(5月23日新华网)

  开征大户型保有税,使消费者在购房时更理性,有利于引导合理消费,也有利于遏制虚高的房价,符合可持续发展的大政方针。我国土地资源紧张,不能市场想要多大房子就盖多大,不仅投资性需求要抑制,奢侈性需求也要抑制。如果说住房消费需要用税收这个杠杆调节,那么奢侈性消费要承担政策性代价,更应是一个大思路。

  现在已经对一部份奢侈品开征了消费税,但范围有限,许多奢侈性消费并未纳入其中。这些年来,奢侈性消费在中国正成为一种时髦。全球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曾有一份题为《中国:新的奢华风潮》的研究报告,该报告称,到2015年,中国将取代美国,成为仅次于日本的世界第二大奢侈品消费国。这个预测可信度如何,自然可以存疑。然而一些国际顶级奢侈品展会频频在中国抢滩,中国已成为世界奢侈品亮相的首选平台,却是不争的事实。显然,所谓中国会挽救世界奢侈品产业的说法并非空穴来风——至少表达了世界奢侈品制造商们的一个期待。

  谁也不能阻止富人的奢侈性消费,但却应该通过区别消费方式来征税,换言之即让奢侈消费的富人多纳税。高消费税是一种“良税”。它只是对超过一般标准的特种消费行为征收,因此它对人们必需品的消费不会造成影响。奢侈消费与普通老百姓无缘,对奢侈消费征税,让富人多缴税体现了税收的公平原则,也是一个通行的国际惯例。比如在美国,年收入在10万美元以上的高收入群体所交纳的税款,每年占美国全部个人税收总额的60%以上。然而在我国,占城市人口10%的富人拥有45%的城市财富,但其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却甚至远低于算术平均数。

  税收不仅是公共财政的来源,也是调节贫富差距的杠杆。利用税收对财富进行再分配,乃是防止贫富两极过度分化,缩小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公平的途径之一。新的个税起征点实行之后,减轻了低收入阶层的压力,但仍无法改变富人少纳税的现实。导致目前富人纳税少的原因,既有刻意的避税,更有税收制度设计不合理等因素。显然,重构现行税收框架,扩大高消费税等税种来“取富济贫”,恰正是缩小贫富差距、缓和分配不公乃至建设和和谐社会的必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