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揭掉损害群众利益的合法外衣?

时间:2020-05-25 22:06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周光林
  当前,一些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是披着制度的“合法外衣”来操作的。个别部门和行业将自己的不正当利益,通过文件、规章固定下来,强制执行。一些部门既是制度的制定者又是执行者,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怎么体现监督?怎么体现公平?怎么可能不产生不正之风?!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代主席王正伟日前谈学习全国纠风工作会议精神时如是说。(人民日报5月21日)王正伟说的话可谓一语中的。

  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已经多年了,一些部门和单位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仍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问题是多方面的,但有一点不容置疑,就是一些部门和行业凭借手中的权力,将自己的不正当利益,通过法规、规章、文件等制度的“合法外衣”来强制实现的。一些部门和行业为什么能披上“合法外衣”?原因在于以下几点:

  一是部门和行业具有立法权。在中国目前的立法体制下,行政部门往往在立法中起着主导作用,甚至执掌法律草案的起草权。这样,许多部门在参与立法时都会极力争取本部门利益的最大化,并努力通过立法的形式来使部门利益合法化。在一些地方和单位甚至出现了“国家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部门利益私人化”的极端异化现象。

  二是管理体制不顺。在一些部门和行业,集决策权、监督权、执行权于一身,自己制法,自己又执法,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特别是在一些垄断行业,表现尤甚。这种“老子管儿子”、“左手管右手”式的监管体制,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要想得到彻底纠正,结果可想而知。

  三是文件的制定缺乏必要的听证。对于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有关规定、文件,应当实行听证,“开门制法”,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然而,一些政府部门和行业却没能这样,为了维护自身利益甚至与民夺利,不经过必要的听证或者审核程序,利用自己的强势地位,利用“红头文件”来保证自己的现实利益。

  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必须揭掉披在一些部门和行业身上的“合法外衣”,这就需要改革立法体制和管理体制,严格规范部门和行业下发文件的程序,否则,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将难以得到有效遏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