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中心成为一种现象的隐忧

时间:2020-05-25 20:51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郭立场
  近年来,中央多次下文要求规范楼堂馆所建设,禁止党政机关经营性活动,但是违规建培训中心现象却屡禁不止。黄山、庐山、北戴河、三亚、桂林、昆明,著名景区和城市远郊,常常可见“某某培训中心”的招牌。中央部委、地方党政机关、大型国有企业,甚至一些边远穷县都“牌上有名”。据有关人士估计,目前全国尚未进入商业酒店序列的各级党政机关、大型国企的培训中心至少超过一万家。(《人民日报》6月6日)

  和其他违规楼堂馆所现象相比,培训中心的违规不仅涉及立项审批、招投标和建设过程,更体现在建成后的运行过程之中,隐蔽性大,危害也大。历数培训中心数宗罪,不难发现这么几个突出的特性:功能异化,变相创收,滋生腐化;监管缺位,审批不卡,建设不查;运营失范,创收截留,亏损不怕。

  培训中心重复建设、豪华成风、功能异化的背后,藏着权力寻租的隐忧,透出监督管理的深层弊端。整顿牵涉到各方利益,很多权力部门也在其内,复杂的背景加剧了治理难度。还记得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说到的话:“要严格控制行政机关新建、扩建办公大楼,严禁建设豪华楼堂馆所,切实规范公务接待行为,堵塞管理漏洞,努力降低行政成本,建设节约型政府。”这段话可谓是字字千钧。当前,党政机关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培训中心的功能已发生严重异化,培训中心已变相成为相关部门和机关的创收工具、权力寻租的黑洞和滋生经济犯罪的温床。

  显而易见,目前很多培训中心已违背初衷,成为利用便利条件大肆拉关系、搞钱权交易,请客应酬、公款吃喝玩乐的地方,甚至成为变相创收、私设账外账、小金库的隐蔽场所。近几年,从中央到地方对培训中心也掀起过声势浩大的清理风暴。但由于体制上没有彻底解决问题,各地兴建培训中心的风气仍在蔓延。有关人士指出,据测算,目前全国尚未进入商业酒店序列的各级党政机关、大型国企培训中心至少超过10000家。在北京,许多机关都建有培训中心,而且有相当一部分建在京郊风景区的黄金地段。

  此种境况下,加强相关法规的执行力度,遏制大肆兴建豪华培训中心的歪风,采取有力的措施禁止党政机关新建、改建、扩建培训中心,显得尤为必要且紧迫。但从长远来看,一刀切的做法不是长久之计。堵的同时,必须想方设法建立相关制度,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努力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和效能政府。这就牵涉到如何改进管理方式,推进制度创新,积极探索降低行政成本的有效途径。

  中国科学院国情中心胡鞍钢提出,中国的改革与进步有赖于政府的改革与进步。政府职能无论转换与否,都是通过政府官员手中的权力实现的。按照西方政治学理论,官员的权力是一种公共权力。如果相当数量的官员手中的权力不能正确使用,则政府职能转换也只能是一句空话。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是我国市场化改革进程的必然选择,必须搞好职能分离和转变,把政府职能集中到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

  打造服务性政府,把为民服务的意识贯穿于行政行为的始终,真正实现以人为本,是近几年来各界政府在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中提出的目标选择。依据中国当下的国情,最紧迫要做的,是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按照市场化、企业化的运作方式,确定政府的行政职能,通过社会化管理的方式引入竞争机制,真正把政府职能转移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就事论事,则是要将现有的利用国有资产投资兴建的培训中心推向市场,实行政企分开,参与市场竞争。至于干部培训,则要逐步市场化、专业化,所有的机关培训工作由专门的教育机构承担,这也是提高行政效率的必然选择。

  公共服务型政府必须是一个最小化的政府,应改变过去包揽一切的管理体制,缩小、分解政府的管理权限和范围,把不该由政府承担或政府管理不了的职能转移出去,实现政府与企业、社会、市场之间的合理分工。在某种程度上,企业、市场,还有非政府组织,甚至社区,都是可以来替代政府的。所以政府应该是最小化的,它应该在市场、企业、社区、非政府组织干不了的情况下才介入。说到培训中心现象,同样可以从中发现这样一种选择,大力发展民间组织,架起政府与人民之间的桥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