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要竞争不要垄断

时间:2020-05-25 20:38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郭立场
  近期来,垄断行业、国企高管的畸形高工资现象一直是社会关注的一大热点。广东电力系统抄表工年薪15万元、浙江某烟草公司中层年薪30万元等新闻的曝光,将社会对垄断行业高薪酬的关注一次次推向高潮,也一次次撩动公众的神经。不论是传统媒体还是网络,不论是普通百姓还是专家学者,几乎高度一致的表达同一个声音:垄断行业的收入过高,应该引起高度重视,并采取措施加以调节。(《人民论坛》6月5日)

  有调查显示,垄断业工资是平均值的5倍,96.5%公众对工资不满。不能适度地破除垄断,仅仅依靠行政干预制造垄断格局,结果将是全国消费者付出更高的代价,去弥补垄断公司内部的消耗和浪费,而加大资源通过另外的方式消耗。我们完全可以理解,为了国家安全,政府必须对石油、电信等关乎国计民生的行业加以控制,但是不是必须通过垄断来实现控制,是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由于我国正处于转型时期,企业薪酬制度改革还没有完全到位,垄断行业及国有企业在薪酬理念、薪酬关系、薪酬水平等方面还存在着诸多非市场的因素。需要指出的是,在以往的改革过程中,国家的管理职能已逐步减少,并集中于这些垄断领域;国有资产的比重逐步下降,并以越来越大的比重配置于这些领域,国家实施各项政策的政策手段也主要依靠这些领域发挥作用。在这样的背景下,这些行业的改革具有更大的难度,并涉及到更为广泛和深刻的问题。

  问题的关键是,垄断的存在带来了多少效益,谁又是最终的受益者?有这样一种观点,资源开采由国家垄断,并课以重税,而经营则该引入外部竞争。资源开采的税收收入归入财政账户,可以转化为全民的福利;经营的竞争则可以让国民享受到优质的服务。现实生活中,垄断的负面价值和负面效应倒是不少,却很少赢得公众的信任和称道。所以我们说,资源价格改革不等于简单的行政提价,而更是一场深刻的利益重新分配。

  这就涉及到另外一个问题,垄断的价格与价格的垄断如何破除,乃至于怎样破除。许多人坚持要先破垄断,而后才能放开价格。事实上,这是颠倒了因果,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放不开,发展不充分,不能形成有效的竞争机制。与市场形成的垄断不同,行政垄断是公共权力加以干涉的结果。破除行政垄断,以税收等经济杠杆强化调节力度,国家财政要有办法多收。这就需要政府职能转变的“提速”及垄断行业改革的突破。

  资源由个别企业垄断,价格由行业垄断的格局之下,仅仅依靠行政措施调节,是否可能真正达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目标,值得怀疑。近日,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局长王建明在一次演讲中指出,目前中国贪污贿赂犯罪的行业特点越来越明显,大量的贪污贿赂犯罪集中发生在公共权力比较集中、资金比较密集、资源短缺、垄断程度高的行业和部门。

  高垄断行业成为腐败行为的高发区,一个原因在于它们占有了巨大的社会财富与自然资源。事实证明,行政垄断往往会导致企业组织管理的低效率和资源运用的低效率,造成社会有效资源的极大浪费和破坏。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垄断行业继续存在一天,公众权益就会继续受损一天,社会公正就难以真正实现。竞争企业的经济学特征,是他们的产品必须接受市场给他们的价格,而垄断企业的特征,是他们为自己的产品制定价格,让市场接受。垄断价格需要接受市场化改革的阳光暴晒。政府的宏观调控和监管,仅仅是破除行业垄断的一个治标之策,治本大计还是在于引入竞争。惟有竞争,让市场化的阳光消除行业垄断,方能有硬性的成本收益核算。

  这就需要按照引入竞争、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要求,采取多种方式放开准入限制,从各方面为开放竞争创造条件,打破垄断,全面开放,放开价格,提高行业的服务质量,降低服务成本,为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的持续发展和所有投资者的公平竞争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