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要让乱花公款者自掏腰包

时间:2020-05-25 19:54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朱忠保
  据《南方都市报》7月2日载,政协主席在离任前的最后一次会议上,花6.75万元公款买中华烟发给参会人员,不仅被处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而且还要自掏腰包,还上公款。笔者对山西省忻州市纪委对上述问题的处理方法叫好!

  报报载,5月25日至28日,河曲县政协召开七届一次会议。会前,原政协主席王满仓和会议秘书处的同志商定,给参会人员每人每天发一包中华牌香烟,会期四天,参会人员381人。随后,由王满仓负责以每条450元的价格购买硬中华烟150条。5月23日,经王满仓批准,从县政府预拨的会议费中,付烟款67500元。事件发生后,忻州市委、市政府、市纪委高度重视,并根据调查情况及省纪委处理意见,对王满仓违纪案件进行了严肃处理。6月28日,王满仓就此事写出了深刻的书面检查,主动承认错误,承担责任,诚恳接受组织上的处理;29日王满仓个人自愿筹资6.75万元购烟款退交了河曲县纪委,主动纠正,以挽回影响和损失,县纪委将此款当日上交了县财政。

  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本应模范遵守党的纪律,但其在公务活动中违反财经纪律,用公款6.75万元购买中华香烟,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构成挥霍浪费错误。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八条之规定,忻州市纪委决定对王满仓给予严肃处理。从这一事件中,我们可以看到这样一个信息,中国共产党的纪律处分条例早就规定得非常明白:对于乱花公款者,就是要让其自掏腰包,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不能让国家和人民的财产受到任何损失。这样的做法,对于遏制乱花公款、公款吃喝、公款送礼等公款行贿的腐败行为,是非常有效的。问题的关键是,对于规定得非常明白的党纪条例,在现实中却没有得到坚决执行。

  长期以来,利用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行贿等腐败行为,一直没有得到有效地遏止,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认为这些行为虽然是乱花公款,但是其操作者没有将公款据为己有,没有揣进自己的腰包,个人没有腐败行为,而受益者却人数众多,而且受益者往往是乱花公款者的上级部门或领导人,例如利用公款请吃请喝,其吃喝的参与者往往是各级领导甚至是主要领导人,查处起来,难度不小,摸不开面子,不敢碰硬,因此处理的果也不就了了之。中央对于利用公款吃喝,一连下发了97个红头文件,但就是管不住一张嘴,关键原因就在这里:下级利用公款请上级领导吃喝玩乐,上级在查处时,怎么可能硬得起来?俗话说,吃人的嘴软,拿人的手软。自己参与了公款吃喝,当然无法对请自己吃喝的下级进行查处,公款吃喝也就无法得到遏止。

  相反,如果让公与公款吃喝者自掏腰包,让他们自己为自己的大吃大喝“埋单”,我相信是没有多少人愿意从自己的腰包中掏出大把的钱,胡乱吃喝的,要么没有人愿意自掏腰包请上级吃喝,没有人愿意自掏腰包进行类似公款行贿和请客送礼,要么参与了吃喝、受礼受贿以后,再自掏腰包还钱给国家,如此一来,乱花公款、公款吃喝、公款请客送礼等腐败行为,就为大为收敛。

  问题的关键是,查处这样的行为者,本身要过得硬,要敢于碰硬,要严于执法,要积极主动,要有勇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