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清廉之基立为民之心

时间:2020-05-25 12:12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许波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肖扬在全国法院纪检监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要充分认识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性,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切实推进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笔者认为,随着人民法院承担的审判任务越来越重,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越来越多,面临的挑战和考验越来越严竣,只有全面加强反腐倡廉工作,才能更好肩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审判职责。

  俗话说:“九丈之台,起于垒土”,为官执政者,能从小处着眼,兴廉洁之风,不以权苟取,方能举事公正,取信于民。人民法官的职业特性,决定了它要被动接受许多人的目光注视,他要坐在台上,听由众多傍听者或当事人的评头论足。另一方面,他的言行举止都体现着法律精神,是神圣、严肃和真实的,人们对法官的一言一行会做出真实的正面或负面评价,并继而与法治权威相联系。因此,树立公正文明特别是清正廉洁的法官形象,实际上就是树立了法律尊严和权威。

  肖扬院长强调“要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的确,严明的政治纪律和崇高的理想是审判事业开拓进取、永葆活力,不断迈上新台阶的重要保证。同时,坚持纪律严明,也是当前乃至今后很长一段时期内加强队伍建设,改进人民法院工作作风的一项重要内容。纪律严明,步调一致,令行禁止,上下一心,也是建立一支公开、公正、廉洁、高效法官队伍的必然要求,更是创造性开展审判工作,实现公正与效率主题的客观需要。

  实践证明,执法活动中,人民法官只有坚持原则、忠于职守,努力强化清正廉洁意识,把维护司法公正作为自觉行动和不懈追求,才能使案件实现依法审理、及时裁判、程序公正、结果正确。只有保持清廉如水的审判作风,才能树立起法官职业尊荣感和使命感,锲而不舍地坚持公平正义,不断提高司法水平和司法能力,才能准确把握手中的自由裁量权,才能实现公正司法,才能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只有时刻注重珍惜整体形象,才能坚持对个人言行从严要求、见贤思齐,树立人民法院公正廉明高效的执法形象。

  新形势下,按照肖扬院长的要求“不断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筑牢清廉之基为民之心,各级法院还应当进一步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工作机制,真正从制度上保证责任追究落到实处。通过加强对责任追究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对监督部门、人员的监督检查,弘扬正气压邪气,努力提高法官群体素质。只有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深入扎实做好廉政建设工作,才能不断推动法院工作开创新局面,通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更好维护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