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闻充分保障人民法院“审得起案子”

时间:2020-05-25 11:52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秦飞雁
  湖南建立法院经费保障长效机制,充分保障法院“审得起案子” (12月21日《法制日报》)。看到这则新闻,作为一名湖南的基层法官,精神为之一振,也深感欣慰。

  今年4月1日实施了《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进一步降低了诉讼费门槛,充分体现了司法为民的理念,有利于保障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但由于经济发展不平衡,部分以诉讼费收入为办案经费重要来源的法院出现了较大的办案经费缺口,几乎陷入“审不起案子”的困窘。于是,湖南按照中央经费20%的比例,安排专项经费,充分保障老百姓“打得起官司”、人民法院“审得起案子”。此举为湖南法官送来冬天的温暖,解除了法官的后顾之忧。但舍此之外,有更深远意义。

  首先,此举反映了党和政府对落实司法为民和保障司法经费两者之间的关系把握的更深刻、更准确。降低诉讼费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落实司法为民的宗旨,让老百姓“打得起官司”,而对人民法院的司法经费的保障,是落实司法为民宗旨的一个必备条件。遗憾的是,长期以来,这两者的关系却在某种程度上被人们忽略。事实上,司法经费保障不足,人民法院纵使设计了千条万条的落实司法为民的措施都只是纸上谈兵。此外,践行司法为民,确保老百姓“打得起官司”,历来为我们党和国家高度关注。把老百姓“打得起官司”和人民法院“审得起案子”一起“确保”,足见保障人民法院的司法经费必要性和紧迫性已被党和政府深刻认识,并被提高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

  其次,此举反映党和政府对司法公正的规律认识得更清晰。希望人民法院公正司法,把好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是党和人民的期望。保障人民法院司法经费虽不是确保司法公正的充要条件,但却是必要条件。但是过去,部分地区对人民法院的经费实行“以收定支”,法院的司法经费靠诉讼费和罚没收入的返还来保障,曾出现个别法院向当事人拉赞助、刑事审判中过多过滥的适用财产刑。被地方政府捂住“钱袋子”的基层法院对当地政府“有求必应”……法院的公正性倍受质疑。提出确保人民法院“审得起案子”,反映了党和政府对司法公正规律的清晰认识。

  再次,反映党和政府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信心和决心。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但是如果司法经费保障不足,人民法院“审不起案子”,司法改革的深化缺乏物质基础,处处捉襟见肘的法院难保司法行为规范,难以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司法的公正性必然被质疑,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难以实现。当前,改善民生的任务、基本建设的任务还很重,财力还不十分充裕,党和政府高瞻远瞩,把保障人民法院“审得起案子”摆在如此突出的位置,其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信心和决心可见一斑。

  目前,确保人民法院“审得起案子”还仅仅出现在湖南及少数地区,但我们坚信,在十七大的指引下,有关法院的好消息会接二连三,我们也期待这样的好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