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准考证,还要一份签字的《诚信考试承诺书》,考生才能进场参加考试,否则“取消考试资格”。这是2007年12月的四六级考试期间,北京几所高校的强硬规定。 考试当天,一名北京大学的大四学生忘了带“承诺书”,被监考人员拦在考场外,最终没能入场考试。然而,考试结束不久,记者了解到,仍有不少枪手成功地拿到了佣金。(1月21日《中国青年报》)
一边是只能拿着《诚信考试承诺书》才能进考场;一边是考试之后不久不少枪手成功的拿到佣金,考试“承诺书”成了通行证,成了舞弊的伪装,这真是对此类《诚信考试承诺书》莫大嘲讽。
如今什么赚钱,就有什么人敢干。大学考试既保密,防备措施也可谓严厉,可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应一些考生舞弊的需求,不仅有分散的专业枪手,而且还有作弊专业团伙,这些专业团伙不仅技术非常先进,“接收机放在口袋里,耳机放在耳朵里面,就算打着手电筒也找不到。”而且答案准确率可靠,价格合理。并且非常讲诚信,答案不准确,会负责全额退款。这种另类的诚信与鉴定《诚信考试承诺书》相比,更为实在。
作弊专业者讲诚信,自然有的考生就会不诚信,他们就会想方设法去找抢手来达考试过关的目的,这也许是一种不良习惯使然。至于自己亲笔签下的《诚信考试承诺书》早就忘了个一干二净。
签不签《诚信考试承诺书》并不能鉴别一个人的考试诚信度,签了承诺书不能说明就一定不会违纪,不签承诺书也不能说明他就会违纪。签承诺书只是一种外表的形式,对严肃考场纪律起不到实质性的作用。如今的承诺、宣誓、声明成了一种热门,多种多样,眼花缭乱,其中有多少能按照自我约束的言语去做,不能不打上一个疑问号?
要维护好考场秩序,杜绝不正当行为,关键在于周密的安排,预先的防范,严惩舞弊枪手不正当的行为,使他们不能、不敢讲“诚信”。对作舞者发现一个,查处一个,让其对自己不诚信的行为付出代价。而不是靠一纸承诺来制止“考场腐败”。《诚信考试承诺书》未免显得天真和幼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