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里奖给我们一辆价值180万元的奔驰轿车,这不仅是对我们创业的认可,也是极大的鼓励,我们一定要甩开膀子好好干下去!”1月31日,山东省昌乐世纪阳光纸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王东兴,潍坊盛泰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清太,分别被授予“昌乐县推进企业上市突出贡献奖”,各获奖奔驰轿车一辆。(齐鲁晚报2月3日:《山东昌乐重奖上市公司 两人获奖奔驰轿车》)
为了鼓励当地企业上市,昌乐县委、县政府专门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其中,包括对拟上市公司投资兴建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生产经营项目,优先办理相关手续;对确认为上市的公司,三年内免收县级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等。但问题在于,这不仅违反了公平、公开竞争的市场准则,而且犯了“嫌贫爱富”、厚此薄彼的行政大忌。至于动用300多万元,重奖两位上市公司老总,则有滥用公共资金的嫌疑。
中小企业通过发行股票进行融资,从优势向度上来说,既可迅速打破融资瓶颈,获得相对稳定的资金来源,改善企业的资本结构,还能借助“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资金运行机制,实现股权资本收益最大化,以及资本的自由流动与资源的优化配置。但无论从哪个层面分析,任何企业改制上市,都是一种纯粹的市场行为,与某级政府的“高度重视”或“全力支持”,其实关系不是很大。
昌乐县委、县政府所以要重奖上市公司老总,理由无非有二:一是本地企业股票在境内外发行上市,大大提高了企业在国内外的知名度;二是地方政府可以搭“顺风船”,将上市公司打造成一张“名片”,并顺势往主政官员脸上贴金。而且,后者很可能是“重奖”的主要动因。倘若来个逆向思考,当地政府不知如何动作:股市风云莫测,公司上市是有风险的,万一哪天,由于种种原因,其中某个公司股票大跌,且覆水难收,又当怎样“重罚”上市公司老总?到时候政府将面临何等尴尬的局面!
快过年了,套用一句老话作为“新春祝辞”吧:政府的“手”千万别伸得太长,不该管的事还是少管或干脆不管为宜。尤其不能动辄将企业的市场业绩与官员政绩硬拽到一块,免得到时候下不了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