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领导分工 凸显责任意识

时间:2020-05-25 10:00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叶传龙
  近来,随着地方“两会”顺利结束,各地相继产生了新一届领导集体,吉林、广东、河南等省还率先向公众公布了新一届领导分工。

  过去,领导分工只有在机关的红头文件上才能看到,群众办事要找分管领导必须经多方打听才得以知晓,现在领导分工公开化已成为常态,开始“进入寻常百姓家”,民众通过上网就可以浏览到省长、副省长的分工情况,老百姓有什么建议,尽可以“对号入座”直接向分管领导反映,这既是民主政治成熟的表现,也标志着政务公开的范围和力度正在加大。将领导分工公开化,同时也是政府尊重民意,主动接受民众监督的具体行动。

  近年来,不少省市领导真诚地向社会公众表态:欢迎监督政府工作,监督政府请从我们这些省长始。他们却在无意中忘掉了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领导的工作内容、职责范围并没有告诉民众,这样即使民众想监督怕也无从下手。

  向社会公开领导分工,将权力充分置于阳光之下,是建设“阳光政府”的必要环节,也是政务公开的题中应有之义。在“问责风暴”频发的今天,省长与普通百姓,尽管中间隔着不少级,但是百姓都有权通过对身边事物的基本判断利用“服务终端”给政府打分,有权通过了解领导所分管的工作,对具体领导的德能勤绩做出评价,哪项工作有成绩应该在哪位领导名下记个“红点”,哪项工作出问题,应该由哪位领导担责记上个“黑点”,都应该是一本透明账,而不能一位领导失误失责而让政府领导集体担责。

  越来越多的领导分工公开化让人欣喜,其核心意义更在于“责任”二字——人们将投入更多热情关心着政府“透明化”的每一步进程,这本身就是一种责任感的体现,而公布领导的分工范围,也是政府责任意识强化的表现。

  不但省长的分工需要公开,市县乡各级领导的职责分工同样需要公开,不但政府领导分工需要公开,党委序列、人大政协序列领导的职责也需要向社会公布,这是民众更为期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