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受益是彰显司法公正的标尺

时间:2020-05-25 09:58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王成应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日前在谈到如何当好大法官时说,没有现实的法律公正,没有深明大义、操守高尚的法官,人民是不会受益的,反而会受损甚至会受害。法律只有掌握在富有正义感的法官手里,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才能清晰可见,公平正义才能人人共享。(1月30日《人民日报》)

  法官,自古以来就是法律的化身,被誉为公平的使者,正义的守护神。毋须多言,法官是一个崇高而神圣的职业。但法官不是官,而是人民的勤务员,法官身上承载的是一种沉甸甸的良心和责任。无论你身居何位,担负何职,在人民群众面前,从来只有秉公为民的义务,没有耍弄威风的特权。

  人民受益当体现出“以人为本”的司法理念。作为共和国的法官,既然是人民的审判员,就得坚持人民审判为人民的服务指针。这不仅是司法实践的必然选择,也是法院开展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而该如何做到以人为本,相对而言,每个法官各自又有着不同的时代课题。但无论课题如何选择,时光怎样更替,总的服务方向都应该是一致的。那就是要站在广大人民群众的立场和合法权益的角度上去审视、剖析和解决问题。只有充分了解了群众的真实情感、良好意愿和实际需求,才能真正让各项执法活动和法律天平趋于更加合理、公平和公正

  不过,要确保人民受益,并非轻而易举之事,法官队伍中没有强大的精神动力作支撑恐怕是绝对不行的。而这股动力,就完全依赖于法官刚正不阿、坚贞不屈和敢于仗义执言的正义感。圣保罗曾经说过:“我们知道法律体现着正义,但也要有人正确地运用它。”这句话所暗示的信息,实际上就是法官的正义感和责任心问题。

  其实,不管在何种情况下,法律原本都是好的。而现实生活中之所以会屡屡出现冤假错案,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好“经”被一些脱离了党性和原则的歪嘴和尚给念歪了。大量铁证也一再揭示,失掉了公平正义,司法就如同失去了赖以生存之根基,法官也就失去了安身立命之本源。这样的结局,无疑是摇摇欲坠的空中楼阁,迟早会导致和谐司法这座大厦轰然倒塌。毫无疑问,人的公正才是实现法律公正的必然。因而心智纯正、爱憎分明、勤勉敬业、廉洁奉公等各个环节,应当成为法官永葆正义之首选。总之,只有心智纯正了,才能正人正纲;只有爱憎分明了,才能正直无欺;只有爱岗敬业了,才能胜任本职;只有洁身自好了,才能真实无伪。

  还是俗话说得好,群众的眼睛才是最雪亮的。审判公平不公平,法官正义不正义,人民群众心里都有一把标尺。公道正派,风气好坏,善恶丑美,只要一丈量,就准能量出个道道来。因此,司法公正不能让“标尺”偏离了精准,倘若不然,法律公正不但会走向另一个极端,而且还会为人民群众带来深重灾难。过去曾经发生的冤假错案,血的教训,不可不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