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想知道,烈士称号有没有被滥用

时间:2020-05-25 08:37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尹庆雷
  呼和浩特市委副书记王志平被害案尚在民间传得沸沸扬扬,15日,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已经作出批复,追认王志平为革命烈士,此消息经媒体报道后,网友纷纷质疑,称事件尚未调查清楚,烈士不能缺乏榜样的力量,不宜盖棺定论,更何况同一案件中还有另外一名税务局女干部是受害者却被“遗忘”。(2月18日 红网)

  王志平被害案,一直备受网友关注。其被追认为革命烈士,得到了众多网友的指责,更让舆论进一步升温。作为旁观者,不是说王志平没有资格被追认为烈士,而是王被杀案目前还没有盖棺定论,当地警方还在深入调查,而在此时,给案件受害者王志平戴上一个烈士的光环,是否会让人感到太草率与仓促呢?再者,案件中另一名受害者遭到“遗忘”的现象,更会让公众认为是“官本位”在作怪。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的批复中这样写道“根据《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第三条第四项‘因执行革命任务遭敌人杀害’可批准为革命烈士的规定,追认王志平同志为烈士。”网友大为不满,也正是因为批复中所写。到现在为止,王志平遇害案还未查清,死因未知,有关部门就大张旗鼓宣扬执行革命任务,认定其死亡的正义与高尚,让人费解的同时感到荒谬之至。

  诚然,我们的身边不缺乏烈士,但他们都有光辉感人的事迹,他们都是用生命谱写曲曲赞歌,像勇救跳江女的军官孟祥斌,像迫降牺牲的飞行员李剑英……,他们都是榜样,他们都是烈士,他们无愧于烈士的光荣称号。是的,无论是在战火纷飞的革命年代还是在当今的和平盛世年代,每一位革命烈士,有名抑或无名,都用自己的事迹感召着别人,都“壮烈”的明明白白,面对烈士都当之无愧。而如今面对这样一个“书记烈士”,只知其名,不知其事,这又怎么会让公众信服?我们不是“鸡蛋里挑骨头”,而是有关部门应该起码尊重一下大家的知情权,让我们知道,在这起事件中,神圣的革命烈士称号有没有被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