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国标”,如何达标?

时间:2020-05-25 08:04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奚旭初
  我国首部沐浴行业国家标准《沐浴业经营要求及等级评定》目前已通过专家审定,有望今年上半年颁布实施。今后,公共浴池将具有禁止性病、皮肤病及其他各种传染病顾客就浴的标志及措施。(2月12日法制晚报)

  出台这个“国标”的本意当然是好的,但效果却不能不让人怀疑——在公共浴池门口挂一个“禁止性病顾客就浴”之类的牌子,轻而易举,然而这墙上禁令能阻止性病患者进入浴池吗,或者说拿什么手段来保证这个“国标达标

  让顾客都拿着本人没有性病、皮肤病及其他各种传染病的证明就浴,恐怕行不通;让卫生部门在浴池外对顾客一一检查,显然更难。既然如此,这个“国标”又有多少生命力呢?而有关方面在制订这个“国标”,专家在审定这个“国标”的时候,思虑过执行的问题吗?

  制定“国标”应是很严肃的事情,不能仅凭想当然。一拍脑袋就决策行不通,脑袋一拍就订“国标”同样行不通。如果所定“国标”本身就“先天不足”,那么贸然推出后剪不断、理还乱,甚至出台伊始就形同虚设几乎是必然的。一个“国标”落得个生也匆匆死也匆匆的结局,不仅让“国标”陷入尴尬的境地,而且更是损害了社会公信力乃至国家形象。

  不仅是“国标”,在制订规章乃至法规的时候,未作详细论证,就草率行事,以至制度法规刚刚出台,就遇到了执行难,换言之没法执行的无奈,在一些地方已屡有所见。而我们纳闷的更是,为什么这种不可思议的“见光死”的东西,在此起彼伏、没完没了这一点上却寿命长得很?

  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事情。不可思议的规定频频出现,说到底还是形式主义作怪。搞形式主义既省心省力,又沽名钓誉,且风险很小,当事人自然乐此不疲。比如闭门造车的规定,当事人其实未必不知它的结局,盖因这种规定能证明他们没有白吃饭,能作为自己的“政绩”,所以才搞得不亦乐乎。至于这种规定是否行之有效,他们才懒得去理会呢。

  形式主义害莫大焉——这话甚至连搞形式主义的人也把它时时挂在嘴上。但为什么这害莫大焉的东西,偏偏就成了“臭豆腐”——闻着虽臭,吃着却香?这或许是比形式主义本身更发人深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