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司法保障也是关注民生

时间:2020-05-25 05:27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周曙
  温家宝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将“增加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司法保障和廉租住房建设支出”作为需要增加的四项支出,提出将要改革和完善司法财政保障机制。而财政部的预算草案表明,政府将按照收支彻底脱钩原则全额保障政法部门开展重点业务工作所需经费,建立诉讼收费办法改革后法院经费保障长效机制。

  关注民生是本届两会的一大突出亮点,温总理提出的中央财政四项增加支出,直指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住有所居这三项非常具体的民生目标。而笔者认为,加强司法保障也是关注民生的具体措施,让群众打得起官司、让有理有据的老百姓打得赢官司也应该成为重要的民生目标。

  民生应该涵盖人民群众实现公平正义的司法需求,作为合法权利最为重要和权威的救济渠道,司法承担着极其重要的社会职责,当人们遇到矛盾、受到侵害、请求裁判时,我们必须努力满足他们的这种需求。

  从这个意义上讲,加强司法保障的目的在于提高司法能力,还在于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让他们能够以更小的成本获得充分的司法保障。我们还应注意到,正在构建之中的由中央财政加以统筹的法院经费保障长效机制,将在很大程度上减少司法机关对于地方财政的依赖程度,从而更有利于司法权的依法、独立、公正的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