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2008年人民法庭工作的通知》。《通知》对进一步做好人民法庭审判工作、继续强化人民法庭队伍和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物质装备保障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特别是强调要从依法治国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加强人民法庭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这意味着人民法庭建设的步伐将“全面提速”,新年度人民法庭的各项工作,也必将会迎来更加令人欣喜的绚丽多彩的“满园春色”。
笔者认为,加强人民法庭工作是关系法院工作全局的大事,是全面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的关键,是人民法院得以发展的关键。法庭工作抓好了,人民法院工作迈上新台阶就有了坚实基础。因此,理所当然要把抓好人民法庭建设作为带动法院整体工作的重点,放在首要议事日程,积极采取措施强化人民法庭建设,不断提高法庭工作整体水平。
人民法庭是最基层的司法机构,是审判和执行工作的第一线,是人民法院履行法定职责的前沿阵地,是人民法院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保障与实现人民利益的重要力量。因此,人民法庭的工作也是人民法院的立足之本,发展之基。可以说,抓好基层人民法庭工作,对审判事业发展和法院队伍建设至关重要,是维护司法公正的根本所在。
人民法庭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每年承担了大量简单的民事和轻微的刑事案件等各类案件,只有将夯实人民法庭“基石工程”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加强对基层人民法庭人、财、物的帮助和扶持力度,积极争取专项资金调整人民法庭布局,全面改善审判、办公条件,使基层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庭的面貌不断改观,从而适应新时期的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使人民法庭工作能够与时俱进、开拓进取,不断焕发出新的愈加旺盛的生机与活力。
针对人民法庭队伍素质现状,应当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持之以恒地加强政治业务素质建设,注重创新和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加大职业道德建设力度,不断提高队伍职业道德水平。通过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完善培训考核机制,开展多层次、形式的业务培训,提高队伍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通过严格法官的职业准入,加强法官遴选工作,积极稳妥推行法官员额制和法官助理制度,稳步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通过夯实人民法庭工作,推动人民法院的全面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