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坐“霸王车”不成,深圳反扒大队巡防员蒋军一怒之下拿出手铐将女售票员戴旭萍铐在公交车后门旁立柱上长达2小时15分钟。(3月21日南方都市报)
一个持作废证件、并非执行公务的反扒队员,上车拒不买票,还将售票员拷达2个小时,蒋军的责任是显见的。这则事件虽然是个案,反映了反扒队员的个人素质,但从中也曝出反扒组织的一个潜规则,即上车无须买票。据深圳市公安局公交分局有关人员介绍,蒋军所出示的“执勤乘车证”已经作废,而且这次外出完全是个人行为,因此不可以免费乘车。言下之意,如果他持有效证件执行公务的话,乘车是可以免票的。
诚然,反扒组织的目标是为民除害,使天下无贼。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在执行公务过程中,就应该享有特权,为所欲为,随便给人“上法制课”。蒋军已经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但反扒队员上车要不要买票,如果要买,费用应该由谁来出,这个问题已成为当前很多反扒组织经常遇到的一个共性问题,如果不解决,今后还可能在其它城市上演。
笔者以为,反盗反扒,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是政府及其所属公安部门必须履行的职责,因此,反扒人员执行公务费用就应该由公安部门统一支付,并纳入财政预算,最终由政府埋单,而不能转嫁到公交公司、地铁公司等其它部门身上。虽然通过公安反扒,提高了市民选择公交和地铁出行的信心,但由于受益群体不止于他们,现在仅让他们埋单,有失公平。
反扒人员乘车不能免票,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就是反扒工作具有特殊性,要求反扒人员必须 “悄悄地干活”,因此,不宜通过出示“执勤乘车证”来暴露身份,以免打草惊蛇。反扒队员应该和普通市民一样,默默地上车—投币—撕票,所产生的票务费用回单位统一报销,而让反扒队员出示证件免费乘车,在“程序”上就欠周密。
蒋军拒不买票滥用械具事件提醒我们,反扒队员乘车费用不能靠部门协调、内部规定和企业赞助,而需要政府本着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纳入预算,加大投入,并通过公安部门统一支付和结算,同时,在反扒工作中,公安部门还应当建立起长效的打击和预防机制,只有这样,才能摆脱反扒困境,避免今后再出现类似蒋军的尴尬事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