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军训,很强很暴力

时间:2020-05-25 01:54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郭立场
  只要是成都市城市管理局的一线行政执法人员,今年起每年都将参加为期10天的军事轮训。在日前举行的成都市城管局机关处室负责人年度述职大会上,成都市城管局有关负责人透露了这一新举措,并指出,其目的是为了提高一线城管人员的执法素质和服务意识。城管军训到底有无必要?成都市城管局此举一经披露,就引起市民网友广泛争议。(3月20日《人民日报》)

  城管军训一经披露,便引发众多人感慨“诚惶诚恐”。历数城管执法队伍的几宗罪,不难发现这么几点突出痼疾:一是执法队伍构成复杂,其中一些人没有受过系统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基本素质培训,少数执法人员的个体素质与执法要求差距较大;二是一些执法人员法制观念淡薄,公仆意识差,执法观念不强,作风纪律松懈,甚至作风霸道,个别吃拿卡要现象时有发生;三是对执法人员重使用、轻教育,执法监督机制不健全,为少数执法人员将公共权力进行非公共运作提供了条件和可能。也许正是出于这样的考虑,成都市城管局才出台了军训计划。按照城管局自身的说法,军训的目的就是要让城管执法人员在部队的严训、严管、严教中,体验军民鱼水之情,从而树立服务、奉献意识,增强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观念。问题的关键的是,在城管执法过程中,尤其是影响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时,很多情况下并没有遵守法定的程序。市民的疑虑在于,是不是城市管理思路有问题?如果把民生看得比市容市貌更重一些,如果更加注意培养、依靠社会自治、自律的力量,那执法部门也不必事无巨细都亲自出手,矛盾就会少一些。

  我国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散见于政府各部门制定的法规中,缺乏一个独立、专门和完备的法律体系,有关城管的法律体系比较混乱,关于城管的法律法规之间相互冲突和矛盾,缺乏统一性。在城市管理中,到底需要多少城管,以及需要什么样的法规来对城市进行管理,目前并没有定论,它往往取决于城市管理的难度。只有当城管执法者为城市管理提供了刚好等于公众需要的服务时,城管的服务才是适量的。由于城管执法方式面临着艰难的选择,目前那种单一化、野蛮化的执法方式必然增加执法对象的抵触情绪,另一方面还增加了公众对其反感的程度。古典经济学提出了“供给创造需求”的原理,凯恩斯提出了“需求创造供给”的思想。有需求才会有供给,有供给必然有需求,这种理论同样适用于城管执法困境的理论分析中。市民对低级商品有需求的同时,也需要一个干净整洁的城市生活环境,需要专门的机构或部门来维持社会的正常秩序,城管局便应运而生。但是,由于城管执法的负面影响,尽管有对城管的需求,但是社会上要求取消城管的呼声却悄然而起,就不得不反思城管的法律地位了。

  城市的竞争力不仅取决于城市的硬实力,还取决于城市的软实力,而城管工作的作为城市管理力的直接体现,是构成城市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城管工作的好坏也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关系到城市竞争力的强弱。目前的城管行政和执法工作存在着诸多问题,改进城管行政和执法工作,如何减少和杜绝城管违法行政和暴力执法的问题,应是各级政府重视和亟需解决的问题。城管执法的水平决定城市管理的效果。目前,在城管执法难度不断加大的情况下,要创新管理思路,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提高执法水平。

  法律的本质是协调社会关系,执法的目的是缓释社会矛盾。执法不仅仅是为了维护城市形象,以强制力来维护社会秩序,重在帮助经营者合法经营。城市管理的过程实际上就是提高市民素质的过程。提高公民的文明意识,是实现城市管理法制化的基础。因此,必须重视市民的法制教育,增强市民的城管法制意识,提高文明素质,使市民理解和支持城管执法工作,才能顺利推进城市管理法制化的进程。较之一味的加强城管执行力,发动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工作,广泛开展群众性创建活动,不失为“城管军训”之外的有效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