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政法委专门下发通知,部署在全体政法系统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明确要求全国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要以这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解放思想,坚持用正确法治理念和价值取向统一司法思想。显然,深入扎实地开展好这次活动,不仅是“各级人民法院的重大政治任务”, 有利于更好地把广大法官干警思想统一到十七大精神上来,而且必将成为有效促进法院各项工作实现突破创新发展的强大动力。
当前,深入扎实地开展好“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是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的重要内容。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最突出的一个主题,就是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同时,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等一系列重要概念,都是加快法治建设步伐的指导思想,对于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引,坚持用发展的眼光、从全局高度谋划法院工作,全面推动依法治国方略深入实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与此同时,党的十七大还将进一步解放思想,推进民主法制建设提到了新高度,并且进行了系统的新概括,特别是明确提出了民主法制建设的新思路,这就凸现出民主法制建设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谐生活进程中所占据的重要位置。因此,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只有进一步解放思想,自觉服务服从于民主法制建设,通过公正高效的审判和执行工作,为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法治环境,从而更好完成人民法院和法官肩负的光荣职责和神圣使命。
笔者认为,随着全社会对公正和谐司法要求的日益迫切,通过解放思想,统一司法理念践行十七大精神,人民法官在司法实践中,不仅要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严格公正依法办案,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而且要尽量采取“和谐手段”达到案结事了的效果。再是应坚持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思想,不断修订、完善和落实好各项便民、利民、亲民措施,通过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保障,全面提升人民法院和法官良好的社会公信力。
党的十七大为法院工作指明了方向和目标,面对“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各级法院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紧跟时代奋进的步伐,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紧紧围绕“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方针和“公正与效率”主题,奋勇拼搏,开拓创新,通过坚持不懈追求社会公平与正义价值,用更加坚实的步履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实现新的跨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