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法院以“小”谋“大”的启示

时间:2020-05-24 22:39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彭志新
  4月8日《人民法院报》头版以《小法院的大变化》为题,报道了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的先进事迹。白沙法院,这个只有40余人的“小”法院,通过最近几年的努力,在一个并不发达的小县干出了一番大的作为,并一跃成为全国模范法院。依笔者看,白沙法院的成功之路,至少能给我们以下启示。

  启示之一:法院虽“小”,但只要以服务民生为“大”,就一定能有大的作为。白沙法院不因为自己的人员少、规模小、管辖区域不大而甘于平庸或者束手束脚,相反,该院从上到下,都有一股争上游、干大事的豪情。他们以服务大局、保障民生为“大”,在工作中表现出了很强的责任感和非常踏实的工作作风。豪情加责任加踏实,无疑也能让一个“小”的集体成就一番“大”的事业。

  启示之二:法院虽“小”,但只要把科学管理做“大”,就一定能不断取得突破。司法的公正尤其是司法的效率与司法的廉洁,从某种意义上可说都是通过严格的管理而获得的。正是由于白沙法院非常重视科学管理,坚持把管理做“大”,强调用科学的制度管事、管人,才得以使其在各个方面不断取得新的突破。

  启示之三:法院虽“小”,但只要在队伍建设上下的功夫“大”,就一定能使整个集体具备很强的战斗力。高素质的、具有很强战斗力的法官队伍是法院的发展之本。白沙法院的成功经验告诉我们: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必须要在队伍建设上狠下功夫,要建设一个好的领导班子,打造一支有战斗力的队伍。

  启示之四:法院虽“小”,但只要克服困难的力度“大”,就一定能不断取得新的进展。在直观上,白沙法院让人感觉变化最大的大概要算基础设施的变化了。我想,这一“大变化”既是白沙法院自身努力的结果,更是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大力支持的结果。从这点可以看出,法院的发展始终离不开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的大力支持。提升司法公信力,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需要在全社会形成共识与合力,更需要各级法院的广大法官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定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决心和信心,勇于克服制约司法公正与效率的各种问题和困难,法院工作就一定会出现新的更可喜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