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先进法治理念强化审判职能

时间:2020-05-24 22:33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许波
  据报道,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学习贯彻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电视电话会议后,全国各地法院迅速行动起来,紧密结合实际贯彻落实王胜俊院长的讲话精神,对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全面掀起“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热潮。当前,进一步解放思想以创新精神做好法院工作,首要是要牢固树立先进法治理念,全面强化审判职能,倾力追求审判法律、社会、政治效果的高度统一,增强审判工作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能力。

  笔者认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努力开创人民法院工作的新局面,不仅要加强先进法治理念教育,强化法官准确履行审判职能的意识,增进公正高效司法的自觉性。而且,只有深入持续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才能促进法院队伍思想素质和司法能力得到不断提高。同时,每个法官干警都应当坚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作为统领和促进法院工作的主旨和灵魂,真正内化为个人职业道德操守,转化为日常行为习惯,不断增强司法公信力,全面提升人民法院和法官良好形象。

  公正是人民法院的生命,是党对人民法院履行职能的基本要求,是社会对人民法院的迫切期盼。人民法院肩负着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与正义的重要使命,司法公正是实现公平与正义的保证性因素。因此,全面强化审判职能,规范司法行为应当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大胆革除一切不利于司法公正目标实现的审判方式和司法体制。一切有利于公正司法目标实现的改革措施,都要大胆推行,勇于实践,在实践中不断地创新和提高。

  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人民法院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的责任艰巨,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和国家经济建设的职责突出、任务繁重。但是,只要各地法院能够把思想和行动完全统一到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上来,把全体法官的智慧和力量完全凝聚到推进法治建设和依法治国方略深入实施的各项任务上来,坚持用先进法治理念指导各项审判职能,人民法院法治之路必将越走越宽,越走越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