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就要到了,各地又掀起了一轮公祭热潮。祭祀的地方多了,免不了要抢“祖先”。远的不说,最近就有陕西黄陵县与河南新郑市争抢“公祭黄帝”的正统身份;河南鹿邑县刚举行了老子公祭大典,甘肃临洮县又宣布投巨资建“老子文化园”并召开“老子文化节”。各敲各的锣,各弹各的琴,人们看花了眼。(4月1日《人民日报》)
在笔者的印象中,公祭潮流发端于上世纪80年代前后。最初的公祭,仅局限于几个具有特殊历史文化背景的地点,比如黄帝之于黄陵、炎帝之于炎陵。其发起者看好这些带有“寻根”色彩的活动对海外华人的吸引力,并试图借此吸引“荣归故里”的海外商人在当地投资兴业。1990年以后,公祭这一形式在更多地方蔓延开来,修复“圣王故迹”,推动公祭活动,吸纳海外华人投资,成了一些地方政府的“共识”。
水有源,树有根。采取适当的形式祭拜祖先,扩大影响力、吸引投资,以增加人们对国家和民族的认同感,是用不着人们来说三道四的。但眼下不少地方的公祭已明显超越了当地的经济实力——陕西黄帝陵总共进行了两次整修,共投资2.8亿元;郑州市和新郑市计划投入3.5亿元,对黄帝故里景区进行改扩建;湖北省十堰市的国家级贫困县竹山县号称投入1500万,塑造了18米高的女娲雕像……
公祭活动不仅排场大,公祭的档次也越来越高,公祭的对象也越来越滥——一些祭祀活动纷纷向“国字号”进军;公祭级别从省到市到县均有;公祭规模不仅有“海内外华人”参加、各级官员出席、大批专家研讨,还有众多明星捧场……一些实在与“三皇五帝”扯不上关系的,便退而求其次,把屈原、司马迁、蔡伦、李白等历史名人,甚至神话传说中补天的女娲,民间传说中哭倒长城的孟姜女等,也一一供上了祭台。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一些地方官员之所以热衷公祭活动,多是缘于扭曲的政绩冲动和浮躁心理。在一些领导干部眼里,深入基层调研、抗旱救灾、扶贫济困、修桥筑路,把钱用在最急需的地方,这样的“潜绩”虽然能让群众得实惠,但上级领导却没法看见。相反,“公祭搭台,经济唱戏”,邀星捧场、迎来送往,电视上有声有影,报纸上有形有文,这样的“显绩”谁不趋之若骛?“花百姓的钱,露当官的脸”,这样的平台谁肯放弃?
在这样一种大气候下,原本充满文化味,历史感的公祭,日渐充满了功利色彩,异化成了一些领导干部“比面子”,“赛政绩”、邀功请赏的道具,导演了一幕幕荒诞闹剧——在老祖宗留下了可以公祭资本的地方,地方政府当然热情高涨,在充分“挖掘”中不断提升公祭档次和规模,而那些没有资本可以公祭的地方,也在本乡本土中寻找能够“弘扬中华文化”的古代先贤们的踪影,一旦发现蛛丝马迹,便立即拨出巨款修庙立碑,调动人马排演“古乐古舞”,向四方发出海贴,邀各路人马前来行三叩九拜之礼……
更让人大跌眼镜的是,“祖先”争夺战也在一些地方愈演愈烈——河南周口与甘肃天水“瓜分”了伏羲;湖北竹山、河北邯郸、甘肃天水和山西万荣等地“共享”了女娲;陕西黄陵和河南新郑“分食”黄帝;河南焦作、湖南炎陵和山西高平“肢解”炎帝;湖南宁远跟山西运城一起“争夺”舜帝;同一个诸葛亮,山东临沂祭,湖北襄樊祭,陕西汉中祭,诞辰祭、逝世祭、出山祭,祭祀活动在不同的地方多次上演……
由于文化的“高台”搭得太离谱,经济的“大戏”肯定也没法唱好,只会制造虚假的文化记忆,糟蹋文化。在不少地方,除了“花了一堆糊涂钱,留下一堆仿古建筑”,带来一时的关注和片刻喧嚣之外,究竟招来了多少商,引来了多少资,是否拉动了当地经济发展,老百姓从中得到几许实惠,不过是一个自欺欺人的糊涂数字而已。
在我看来,传统文化的弘扬,不是源自几次规模宏大的公祭,而是来自细水长流、日积月累。竞相上马、持续升温、泛滥成灾、劳民伤财的“公祭”活动,不仅偏离了建立节约型社会、关怀民生的导向,也招来了“到处是祖宗,该拜哪一个”之讥,是构建和谐节约型社会最不和谐的音符。特别需要指出的是,这种公祭活动应该属于民间行为,不宜由政府来主持。一旦变成了政府行为,在挤压民间社会空间的同时,相互攀比,“前赴后继”等积弊粉墨登场也就在所难免了。
当务之急,各级党委、政府应该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加强对公祭活动的审批和管理,对那些华而不实、滥竽充数、加重企业负担、百姓不欢迎的公祭活动应坚决砍掉,对那些借公祭活动“花老百姓的钱,露当官的脸”的行为要及时审计、严肃查处。只要政府部门退出公祭活动,只要上级领导以身作则,只要“高压线”真正带上“高压电”,变“下不为例”为“现不为例”,及时杀几只撞红灯的“鸡”给“猴”看,披着文化外壳唱发展大戏、忽悠民众的“公祭热”还会这么火爆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