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人民法院报》一版报道了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李冲与当事人马兰英“周二之约”的事迹后,在武汉市引起强烈反响,执行法官纷纷表示要与李冲共践“周二之约”。在当前开展的大学习、大讨论中,只要像武汉市执行法官这样见贤思齐,以实际行动学习李冲的先进事迹,靠真情去取信于民,营造和谐的司法环境,提高司法工作的亲和力和公信度,就一定能赢得更多的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李冲是一位极其普通的执行法官,他在执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艰辛并不比别的执行法官少。就拿马兰英这起执行案件来说吧。马兰英是一起刑事案件的受害人,也是附带民事赔偿的申请人,家庭因受害而陷入拮据,被执行人家经济也都不够宽裕。案件执行之初,申请人马兰英对李冲曾持有埋怨、怀疑甚至抵触的心理,被执行人更是软磨硬抗,抵触情绪更大。对此,李冲通过自己真诚、耐心、细致的工作,消除了当事人对自己的怀疑态度,赢得了审执双方当事人的理解和配合。尤其是申请人马兰英以日记的形式记录了自己的心路历程,生动地再现了李冲人民法官“一心为民”的高尚品格。这说明,司法工作中遇到的各种人为阻力,很多时候是因为我们的工作还没有完全做到家,只要工夫下到了,与当事人的心灵沟通了,任何误解甚至敌视都可以烟消云散。
“一花开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随着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在全国法院的普遍展开和深入开展,一个学先进、赶先进的热潮必将迅速掀起。愿李冲的好作风走出汉阳,走出武汉,走出湖北,在全国法官中蔚然成风,共同营造起和谐司法的“满园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