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是要有一颗赤诚的爱民之心

时间:2020-05-24 21:59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徐爱民
  捧读3月28日《人民法院报》推出的通讯《“亲民院长”庾成日》,笔者对庾成日院长油然而生敬意。我想,庾成日被吉林省的人民群众推选为2007年“感动吉林”十大人物,关键就在于他有一颗赤诚的爱民之心。

  庾成日的事迹是平凡的,但在这平凡中蕴含着一位法官和法院领导干部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情感。他之所以能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困,我有所助”,就是因为他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呼声和困难作为工作的“第一信号”,善于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体察群众疾苦,从善如流,切实改进工作,身体力行地为群众排忧解难。从公布法官电话号码到规范法官礼貌用语,从在审判庭设置网线到接待大厅提前向当事人开放,从带领法官深入社区调查低保户的债务纠纷案件到组织法官捐资兴建社区食堂,这些事情在一些人看来不做也不算是失误,做了也不算多大政绩,但在人民群众看来件件都是暖心窝的实事、好事。他的事迹足以让那些“只对上级负责不对下级负责”的官僚者,让那些“高高在上,盛气凌人”的冷漠者,让那些“口惠而实不至”的空谈者感到汗颜。

  诗人臧克家在他的著名诗篇《有的人》中满怀激情地写道:“他活着为了多数人更好地活着的人,群众把他抬举得很高,很高。” 庾成日的事迹雄辩地印证了这句诗。在当前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推出庾成日这样的法官典范,对于在法官中倡导司法为民之风,引导法官更好地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以优质的司法服务维护和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和谐,都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对照庾成日的事迹和自己的所作所为,我们很有必要扪心自问:我们对人民群众的情感到底有多深?人民群众的分量在我们心中到底有多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