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戴色镜看“洗脚”

时间:2020-05-24 20:42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刘金平
  4月8日,湖北省宜都市市委书记宋文豹在全市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提出,“洗脚也是种文化”。鼓励市民消费,拉动内需,发展第三产业。 (见4月14日《长江商报》)。

  洗脚是种文化,历史悠久且流派众多,春秋时的《礼记》即有关于足疗的记载。

  洗脚有益健康。脚虽底端末枝,其穴位却和身体许多部位相对应,被认为是人的“第二心脏”。中医常用一定的方式对脚进行洗泡按摩,或对某些疾病可以起到预防或辅助治疗的功效。

  洗脚业作为保健服务行业的一种,是合法产业。和美容理发一样,只要合法经营,应当得到社会的尊重。虽然在有些地方,洗脚城洗脚屋成了藏污纳垢的场所,甚至被人们与红灯区色情业划上了等号。但这不是洗脚业本身的错,而是相关部门对洗脚业管理上的失察失职,是某些无良企业的道德沦陷,也是少数顾客的不自重。因为洗脚业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就将其视为“贱业”打入另册,肆意妖魔化,失之于理性。

  市委书记对洗脚业进行客观评价,并鼓励市民去洗脚屋洗脚,其理性务实不怕犯忌的精神令人钦佩。洗脚业作为一种既能保健又能促进就业的合法产业,政府对其扶持,无可非议。更何况,这种扶持只是鼓励市民去消费。鼓励云者,倡导而已,并非强制命令。是否选择去洗脚屋洗脚,市民拥有完全的自决权。如果市民觉得在洗脚屋洗脚过于奢侈,经济上难以承受,或者思想上解不开去洗脚屋洗脚的“疙瘩”,自可不去。在去和不去的问题上,公权力并未介入私权利的领域,市民的权利并不因市委书记的倡导而受到一丝一毫的侵犯。

  客观理性,是正确认识事物的前提。市委书记鼓励市民洗脚,也应得到社会客观理性的评价。市委书记在鼓励市民消费的同时,也要正视洗脚业可能存在的消极因素,加强监管力度,杜绝“黄赌毒”,真正实现洗脚业的绿色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