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和法律的力量

时间:2020-05-24 20:13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李立峰
  53岁的山东省威海市退休女教师李建华遭遇歹徒入室抢劫,她在身中数刀的情况下与歹徒斗智斗勇最终占得上风,面对精神崩溃、瘫倒在地的19岁的歹徒,李建华拨打120急救电话,让歹徒得到及时救治。李建华的行为在社会上引发广泛的争论。褒扬者认为,李建华身上体现出的宽容精神难能可贵,应该得到倡导和弘扬。反对者认为,李建华善恶不分,她的行为很迂腐。(见4月10日《人民法院报》)

  面对瘫倒在地的歹徒,退休女教师李建华一个看似平凡实不平凡的善举,让我们看到了人性和法律的力量。这股力量足以震撼歹徒,也足以警醒他人。

  面对行凶的歹徒,我国《刑法》规定了正当防卫。当暴力足以危及生命安全时,还可以进行无过限防卫,即即使造成了行凶人死亡,正当防卫人也不承担法律责任。但《刑法》也规定,正当防卫应当保留必要的限度。对于已经制服或放弃行凶的歹徒,不允许进行正当防卫,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可见,法律对待歹徒,虽然并不主张过分的宽容,但也不主张过分的报复。歹徒行凶,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法律讲究“度”和“界限”,在必要限度内是合法的,超越这个“度”和“界限”就可能违法。退休女教师李建华在回应为歹徒拨打120一事时说,“我没有告诉别人他是歹徒,是怕他走不到医院就被人打死。他犯了错误,必须受到法律的惩罚,但我不希望用一种暴力方式去对待他,最好的方式就是用行为去感化他。”李建华老师的行为并不是对罪犯的纵容,而是她相信罪犯会受到法律应有的处罚。正是在这种思想支配下,她作出了一个平凡人并不平凡的举动。

  这也让我不由得联想起电影《新警察故事》的一个情节。由成龙扮演的警察制服歹徒后,面对营救自己的同事,他喊出了“有人受伤,快叫救护车”。而他背后,歹徒高举的枪无力的落了下去。虽然这只是电影中虚构的情节,但也足以感染观众,给人以震撼和反思。

  因此,面对行凶的歹徒,任何公民都可以行使法律赋予的防卫权,去制服歹徒,去打击犯罪。但当歹徒放弃行凶时,我们仍需保持克制,保持理性,并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给予歹徒必要的人性化的对待,如在歹徒生命垂危时拨打急救电话等。

  综上,歹徒行凶不仅会受到世人的谴责,也必将受到正义的审判和法律的制裁。退休女教师之所以对罪犯施之以仁,是因为她相信她遭受的伤害必将得到法律的救济。这让我们看到了人性的力量和法律的力量。在当前大力推进依法治的进程中,社会正需要更多的这种相信法律并践行法律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