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见干部考核向“群众说了算”嬗变

时间:2020-05-24 18:43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王成应
  历时一年调研论证,河北省委近日出台了全新的考评办法,干部考核评价制度发生重大变化。这也是全国省一级干部考核中首次引入民意调查,首次确立定量、定性考评和民意调查相结合的体系,格外引人注目。(4月17日《人民日报》)

  河北省委此次推出的市委书记、市长及市级党政领导干部考核“新政”,之所以会吸引人们眼球,一个重要因素就在于干部考核引入了民意调查。干部政绩考核引入民意调查,最终考核结果由群众满意程度决定,此举在全国虽然谈不上史无前例,但确实有其可取和闪光之处。尤其将民意调查引入省一级干部考核,首开全国之先河,一定程度上说,在干部考核机制方面,着实具有开创性的破冰意义。

  诚然,加大民声、民调和民意在干部政绩考核中的分量,逐步使群众满意度在考核结果中成为最终决定性因素,无疑是我国民主政治进程和社会发展进步的大方向和时代需要。而一个地方经济状况如何,人民收入是否得到了增长,群众生活水平是否有了显著提高,领导干部的工作开展是否卓有成效,终究谁最有发言权?当然是当地的老百姓。

  可一直以来的现实是,过去很多地方只注重数据或表面现象而偏废了民意,虽有个别地方也曾把民意作为干部绩效考核的一项指标,但更多的时候却是雷声大雨点小,口号多行动少,更有甚者根本就是走过场、跑形式。在表面上看起来,这种干部考核雷厉风行,扎实有效,而实质却是唯心、唯权、唯上,其考核结果仍难以摆脱孤芳自赏、任人唯亲“怪圈”的桎梏。因此,说百姓怨声载道、深恶痛绝,绝非是空穴来风的。

  然而,在一些地方群众有意见,但干部考核为何又偏偏我行我素,根本原因就是考核权只掌握在了上级少数领导干部的手里,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没有得到有效保障。而大量的事实也一再表明,缺乏必要的民意考核项目,就难免会造成干部只唯上、只唯权、只唯虚,不唯下、不唯民、不唯实。生活中屡屡发生的党政领导干部“带病提拔”、“带病升迁”等怪象,就是其中最有力的例证。显然,不将民意调查纳入干部政绩考核指标,就难以保证民主监督渠道畅通,就难以使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得到充分保障。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要规范干部任用提名制度,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扩大干部工作民主,增强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科学性和真实性。而今年的“两会”上,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也特别强调,要“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同时还提出,要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创造条件让人民更有效地监督政府。毫无疑问,将民意调查引入干部考核机制,自然就是为了能够更好地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和保障人民群众能够更好地监督政府工作。

  当然,引入民意调查考核干部虽然是件好事,但这毕竟只是开始。应该说,任何法规制度的实施,初衷都是好的,但为何有的好法规好制度被执行走了样,原因就在于落实偏离了导向。因而笔者以为,民意考核干部要坚决避免和杜绝制度被流于形式。如果民意考核百姓说了不算,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体地位得不到较好体现,再好的制度也是白扯。因此,如何使干部考核标准变得更科学,更贴近百姓意愿,更符合党的宗旨和中央一系列大政方针要求,落实才是关键所在。

  总而言之,干部考核不是一件小事,他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人民政府的官员选拔,就应当由人民群众认可。不经过民意测评,任何人都应该是无权认定的。而作为执行者,如果不保证调查数据的真实、有效和客观性,再完美的结果也难以使百姓信服。正如河北省委相关领导讲的那样,“群众不认可,数字再高也白搭!”我们相信,这句话是有感而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