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意与司法的人民性

时间:2020-05-24 18:38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聊一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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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意永远没有错。践踏民意的,都是法西斯分子;强奸民意的,都是邪恶的犯罪分子。

  有人以佘祥林案为例,或其它案件为例,认为民意不可相信。佘祥林案主要是公安机关错误抓人,错误传递了信息。现在传递这样的错误信息还是如此。和民意有什么关系?

  民意要求的是严惩凶手,这根本没有什么错误。而且100%是正确的。而鉴定谁是凶手的责任是公检法。民意并没有要求错抓错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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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意大概只有4种民意。

  第一种民意是完全拥护。

  第二种民意完全反对。

  第三种民意是部分拥护,部分反对。

  第四种民意是既不拥护,也不反对。

  不会有第五种民意的。有人愚昧地提出1万人,有1万个民意。这是完全的臆想。这样的人,大概有妄想症吧?

  所谓民意就是取最多的那种。如果全部反对某人,那么某人应该垮台。如果大多数人或51%以上拥护某人,那么某人就应该是正确的。

  共产党和国民党的斗争史就是如此,最后,民意决定共产党应该胜利。而国民党坚持不下台,故而,全国人民就拿起武器起来反对他们。

  民主社会,言论权应该平等,不外乎是拥护或反对而已。而绝不同意把持权力,只拥护一方,或听任一方胡编乱造。

  所以,还是应该发扬党的优良传统,走群众路线,提倡顺应民意,顺应民心。也就是按照人类的共同道德观、价值观,进行国家的一切管理。这样,才能化解矛盾,减少危机。

  这其实是宪法一直确定的。应该按照宪法,进一步赋予人民当家做主的主权。叫老百姓去主张哪些是错误的,哪些是正确的,哪些应该被制裁,哪些不应该被制裁。扩张真正的民主、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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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政权的人民性不容否定。除了中国历史上的少数文人,没有一个国家敢否定人民性。无论是谁否定人民性的结果,都意味着要下台。你否定了人民,人民还会支持你?你反对民意,民意还会维护你?任何人,都希望自己的言论被重视。所以,反对民意的人,人心向背已经分明。但是,在那些中国少数文人看来,他们比人民要高贵很多。所以,他们就坚决反对人民,而成为人民的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