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未成年人犯罪越来越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值得我们注意。然而“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单凭一个人、一个部门、甚至国家的短期行为,想扭转这一社会现象,可以说是痴人说梦。怎么办呢?只能是退而求其次,家庭、社会、一切与未成年人相关的人群从点滴做起,一点一点地让“冰雪”消融,托起我们明天的太阳。
父母对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极其重要,人从出生时起就在家庭中逐步成长,并通过家庭获得初步的生活经验和一般的社会道德评价标准及行为规范,父母的言行教育对孩子具有直接、深刻、持久的影响。俗话说:“孩子是父母的一面镜子”,父母不仅要把爱传递给孩子,而且要按正确的思想规范孩子的行为,以身作则,用自身的优良品德去感染、打动孩子,使孩子在 家庭教育中逐渐形成正确的思想,走上社会能自信自强、洁身自好、与人为善、热爱社会。
有些父母的养而不教或教育失当往往导致孩子形成错误的思维模式。在农村,由于生活的需要,外出打工的父母越来越多,有的父母忙于生计,没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教育子女。他们的子女不是随祖辈生活,就是寄宿学校、亲友家中。使得这些孩子缺乏家庭教育氛围,长期缺乏有效的管束,不同程度的过早走上社会,甚至受到不良习俗的侵染。对这类父母,我们不能过分的责备,毕竟人权最主要的是生存权。而对于有些自己就一身坏毛病,不是“五毒”具权,就是自私自利、缺乏爱心,并且要求子女类同的父母,我们应该进行谴责。因此,可以说有些家庭走出来的孩子在人生的开始就可能形成了不健康的心理。
学校尤其是中小学,对未成年思想的影响极其重要,有些孩子听老师的,而不听父母的。老师是个神圣的职业,老师对未成年人形成健康的心理有着巨大的作用和不可推卸的责任。但学校有其专门的规章制度予以规范,只要老师能为人师表,学校本身能严格遵守法律规章制度。相信只要未成年孩子,能够走入校园,其生活、学习不受家庭、社会的严重干扰,学校就能起到其应有的作用。
未成年人走入歧途,负面影响最大的我看是社会,古语云“蓬生麻中,不扶而直;白沙在涅,与之俱黑”,可见环境对人的影响是非常大的。由于未成年人正处于人生从幼稚走向成熟的时期,这一时期的未成年人生理、心理发育还不成熟,世界观、人生观尚未形成。他们情绪不稳定,辨别是非、区分良莠的能力相对较弱,自制能力差,极易受周围环境影响。当前,电视、电影、录像、游戏、网络、书刊等含有成人文化,且其中不少是内容不健康、格调低下乃至黄色淫秽的东西,对未成年人的危害极大。可以说一些管理混乱的公共场所,如录像厅、游戏室、网吧等是诱发未成年人犯罪的温床。受这些文化内容的影响,许多未成年人缺乏正确的思想意识,生活中容易出现攀比心理。当受到家庭经济条件的限制,无法满足自身的欲望时,往往出现不健康的心理,在错误的意识下违法,走向犯罪的道路。
作为审判主体的法官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中应该充分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政策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诉讼原则。针对犯罪未成年人的年龄、身份、背景等开展全面调查,应从涉嫌犯罪未成年人的心理成熟度、犯罪心理、重新犯罪可能性及悔过程度等内容进行全面、深入分析,为教育、挽救以及今后的社会矫治打好基础。法院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应确保公正司法,建立亲情感化制度,增设庭审教育程序,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实现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
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托起我们明天的太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