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美国《纽约时报》以《China’s Pop Fiction》(中国流行小说家)为题报道了郭敬明,该报道评价他为“中国最成功的作家”,对于如此高的评价,很多读者意见不一。(5月5日《重庆晚报》)
“中国最成功的作家”,这让备受争议的80后作家郭敬明又一次处在舆论的风口浪尖。他去年收入140万美元,异性化的装束、博客上的半裸照,以及作协会员的光环,能否体现出一个年轻作家的成功?一个人在文学的成功与什么有关系?这是我静静思考的问题。
开始知晓芸芸众生之中有个叫郭敬明的人,是上中学的时候。《梦里花落知多少》的出版致使年少的郭敬明誉满天下谤满天下,也让我这穷乡僻壤的人知道他的存在。然而,不幸的事,此书被指抄袭庄羽的《圈里圈外》。
其实郭敬明抄不抄袭,这我不知道。但我明白,一部作品涉嫌抄袭不应等到法院来界定,而是出版社。因为一本书在戒备如此森严的出版社能够顺利出版,绝非易事。首先要看文稿,其次责任编辑报选题,然后上会讨论,通过后再经过编审经过一、二审,最后总编辑要终审通过才行。如此严肃的工作怎么会出现抄袭这么荒诞的事?同样,郭是否抄袭,这我不关心。我只关心在市场经济的驱使下,出版社在“向钱看”的时候,能不能“仰望天空,数数星星”?
之后郭的大名再次传入我耳,是他荣登“中国作家富豪榜”。对此,“主流”的传统作家以及文学评论家们对此不屑一顾,认为纯属炒作;公却为之焦虑不已——物质财富不是衡量作家的标准,请为文学保持必要的清高。
在美国,问别人收入是很不受欢迎的事。至于郭的写书挣了多少,这不关我事。市场主导一切,商业涌向文学的时候,文化艺术与市场接轨是种必然。存在既是合理。我只是在想,我们的社会需要一个“作家富豪”还是“富豪作家”?金钱能否承载起文字的价值?写作可以创造财富,毕竟“举家食粥酒常赊”而写出《红楼梦》的日子一去不返了,可文学还能影响心灵吗?
最近一次证明郭敬明的成功,是他经过王蒙的推荐加入作协,据说还是“破格”。从县级作家、市级作家到省级作家,直升为国家级作家。郭一路“破”来,这我管不着。加入中国作协的要求会参考个人的人品是否有问题、写出的作品是否鼓舞人,这我也不清楚。
我只是知道,如今的作家、诗人已经贬值到与我等普通老百姓一般无二。这是一个处处是专家,处处是作家的时代。我也知道,余秋雨等不申请加入中国作协,山西作家李锐公开宣布辞去山西省作协副主席职务,并同时退出中国作协,把中国作协的会员证退寄给中国作协。但是我不明白的是,文学本是纯民间的东西为何要受“组织”的圈养?一个原本是民间社团的作协为何现在如此僵化、如此森严?真是都把作协当盘菜,都把作家的头衔当回事。
与其关心郭敬明是否成功,还不如多关心我们当前需要什么样的文化,需要怎么样的作家。与其谈论《纽约时报》把“中国最成功的作家”的帽子戴给郭敬明,是否涉嫌恶搞中国,还不如多探讨一下如何能够让我们自己选出大家信服的作家。我认为,关心一个人在文学的成功与什么有关系,这比关心郭敬明的半裸照片和异性服饰重要得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