耻感缺席的“迟到席”必将形同虚设

时间:2020-05-24 14:41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刘义昆
  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增设“迟到席”,部门主要负责人外出须履行请假手续……日前,陕西汉中市政府集中制定出台10项工作制度,旨在促进政府机关提高行政效率。(5月4日《成都商报》)

  “迟到席”不是个新东西,小学老师就常让我们在教室内外罚站,那估计是最早的“迟到席”;政府部门设“迟到席”也不是汉中市政府的首创,早在上世纪90年代初,湖北省财政厅为了整顿会风就设立过“迟到席”,从此以后,各地各政府部门的“迟到席”层出不穷。二十年过去了,湖北省财政厅的会风是否好转我们不得而知,但整体而言,整个政府部门的会风似乎并未有多大改善:这不,开会打瞌睡的、看报纸的、嗑瓜子的、迟到的、缺席的到现在还是新闻,相关新闻甚至还出现在了一些地方的“两会”上。

  设置“迟到席”看似一个不错的主意:官员们迟到了,坐在了“迟到席”上,成了“众矢之的”,官员们感觉 “汗颜了”、“错了”,以后也就不会迟到了。这一逻辑推导本身是没有问题的,但问题是,如果坐上“迟到席”,官员们是否就会感觉“汗颜了”、“错了”呢?显然,没有这个前提,“迟到席”便会形同虚设。事实上,一些官员连卖官买官、玩女人、贪污受贿都可以当成吹嘘的谈资,更何况小小的开会迟到呢——受贿几千万、追杀举报人、自认未引起民愤的湖南省郴州市纪委书记曾锦春,可谓此类官员中的典型代表。

  2006年3月4日,胡锦涛总书记在看望政协委员时强调,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树立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这“八荣八耻”,可谓字字珠玑,不仅点出了中国社会的要害,也为重构中华民族的荣辱观、促进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和发展指明了方向。中华民族曾经是一个有着强烈耻感意识的民族,但改革开放至今,耻感意识却受到普遍地解构与腐蚀。在这种情况下,要重构社会公众特别是政府官员的荣辱观,显然不仅是呼吁倡导便能完成的任务,它必须有外在力量的推动与制约。

  新加坡人大多能以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为耻,那是因为他们有残酷的鞭刑;我们大学的一个老师上课迟到十分钟,一个学期都抬不起头来,那是因为迟到5分钟要停课反省一学期……事实上,没有外力束缚与震慑,问题便不会被重视,当事人也不会因此产生自我约束的压力;同样,没有严格的“问责”,官员们也不会对大事小事产生耻感:如果没有公众的口水与板砖,没有责任追究,即使坐在“迟到席”上,官员们估计只会是一笑而过,旁观者也会不以为然。

  只有在严格的行政问责和公众问责之下,官员才会形成耻感;只有官员们拥有耻感之后,才会把卖官买官、玩女人、贪污受贿当成耻辱,才会为开会打瞌睡、看报纸、嗑瓜子、迟到、缺席等“汗颜”。可惜,汉中市政府设置了“迟到席”,却似乎并未试图追究迟到者的责任:没有“问责”的耻感是虚妄的,而耻感缺失的“迟到席”必将形同虚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