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最高法院发出《关于依法做好抗震救灾期间审判工作切实维护灾区社会稳定的通知》,强调各级人民法院要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作用,立足于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矛盾,促进和谐,为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为夺取抗震救灾全面胜利,确保灾后重建工作顺利进行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在当前正在开展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经常性教育活动中,贯彻落实好最高法院的通知精神,依法为灾区重建护航就是各级人民法院服务大局的光荣使命。
这次四川汶川大地震,强度之大,危害之烈,是举世罕见的。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全国上下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群策群力,众志成城,倾力抗震抢险,表现出了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和中华民族强大的凝聚力。目前,灾区虽然余震不断,但已逐步进入了重建阶段,不仅倒塌的建筑需要重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也需要重建。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肩负着服务大局的光荣使命。所谓大局,从来都不是抽象的、虚无的,而是具体的、实在的。灾区重建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党和国家的重点工作,就是人民法院必须服务好的大局。
高擎惩恶扬善的法制利剑,严惩挪用、贪占救灾款物的“蛀虫”,严厉打击影响灾区稳定的各类刑事犯罪,是服务大局。审理好各类民事案件,依法处理好灾区的收养、继承、宣告失踪、合同纠纷等案件,修复各类民事关系,促进和谐稳定,也是服务大局。执行好灾区的案件,及时兑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是服务大局。总之,随着灾区重建工作的展开,发挥好审判工作维护稳定、调处纠纷、化解矛盾的职能作用,显得尤为重要。在灾区法院建筑受损、人员伤亡、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况下,克服困难,勤奋工作,创新措施,不辱使命,需要灾区法院领导和法官、其他工作人员有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高度的敬业精神,也需要全国各级法院全力支援灾区法院度过“难关”。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灾区题词“多难兴邦”,人民法院在巨大的地震灾难面前,经受住各种困难和挑战,一定能让司法的公信度和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率有较大提升。我想依靠全国各级法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智慧和能力,这个目标能实现,这个目标一定能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