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山东省垦利县人民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三名少年因犯抢劫罪被一审公开宣判。三名少年最大的19岁,最小的只有16岁,痴迷网络游戏的他们为了弄钱上网,持刀拦路抢劫,落了一个进班房的下场。本该是风华正茂的花季,却因网络的不良诱惑偏离了人生轨道,令人惋惜和感慨,但在法院审理的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这样的例子却是屡见不鲜。
青少年被形象地称为祖国的“花朵”,这告诉人们要去爱护、教育、保护他们,但随着电脑的普及,网络得到飞速发展,它在传播知识、丰富人们生活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不安定因素,对网民尤其是青少年,产生了很大的负面影响,使部分青少年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2004年至今,垦利县法院共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8件76人,其中接触过网络的58人,痴迷上网聊天游戏的46人,因网络诱发犯罪或通过网络实施犯罪的案件3件,占到了全部案件63%,切实保护青少年远离网络的诱惑已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社会问题。
在审判实践中,青少年与网络有关的犯罪类型主要有以下四种,一是一些青少年盲目模仿一些不健康的网络游戏内容,从而引发强奸、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等危及人身的暴力犯罪;二是有的青少年因过度沉迷网络游戏,为解决游戏费用而实施盗窃、抢劫、敲诈勒索等财产性犯罪;三是有的青少年因在网络游戏中发生争执,如你抢了我的“装备”、他“杀”了我的“兄弟”等,引发了现实中的真人对决,酿成血案;四是利用网络结为作案同伙,组织联系,通报信息,共同实施犯罪。
在此,要提醒青年朋友,须正确认识网络的危害,远离网络的不良诱惑,更不能痴迷网络游戏而不能自拔,因为外面的世界更加精彩,莫让网络吞噬自己美好的未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