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深入领会《工作规划》的精神实质,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把学习贯彻《工作规划》作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这是最高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胜俊在5月29日向全国法院提出的工作要求。
加强人民法院自身反腐倡廉工作,扎实推进惩治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是保障人民法院依法行使好审判权,促进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建设,牢固树立社会主义司法理念,确保依法体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政治制度保障。加强法院自身反腐倡廉,建立惩防腐败体系,不仅是政治任务,而且是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的一项政治责任。公则平、廉生威。古人有训,人不惧吾威,唯畏吾廉。法官手中掌握着人民赋予的审判权,大到除暴安良,小至邻里琐屑,做到居中裁判,结果公允,廉左所思,智助所判。廉洁才能清明,品行折人者判词多能服人,慕人之品而敬人之言。法官是组成人民法院的主体,法官清廉,法院的形象必然是清正廉明的机关。
如何把握重点,统筹兼顾,扎实推进人民法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王胜俊院长明确提出了切实抓好反腐倡廉教育,大力加强廉政制度建设,进一步强化对权力行使的监督,继续深化人民法院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把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作为反腐败重点,始终保持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强劲势头“六个重点”环节。这六个方面的重点环节,既是当前结合实际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重要内容,也是从推进人民司法事业发展,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体制,更好地服务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对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惩治预防腐败体系工作的具体部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