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海横流,方显英雄本色。地震,考验着中华民族顽强不屈的意志、牢不可破的凝聚力和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道德风尚。抗震救灾,成了全国法院广大司法工作者司法为民的考场。
地震发生的当天,灾区法院幸存的干警立即进行了卓有成效的自救工作。这些既是灾民又是救灾者的幸存者们,从钢筋水泥的废墟中爬出来,不顾自身的伤痛,不顾亲人的安危,转身在钢筋水泥的废墟中搜救同胞的生命。有的法院,三分之二的干警在地震中罹难;有的干警,在地震灾害中失去了骨肉至亲。他们挺直的脊梁没有被钢筋水泥的废墟压弯,司法为民的意志没有被地震震跨。在抗震救灾的工作中,他们得到了灾区人民的肯定。都江堰灾区的灾民动情地说:“平日身穿法袍的法官让我敬畏,今天细心周到的法官让我倍感温暖。”
地震发生后,最高人民法院紧急部署法院系统抗震救灾工作,成立抗震救灾协调小组。要求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要树立高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好审判职责,全力维护本地区的社会和谐稳定,确保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顺利进行。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胜俊亲赴四川灾区看望慰问法院干警及其家属。全国各地法院在抗震救灾期间,依法从重惩处救灾和灾后重建7类犯罪行为。各地法院纷纷捐款捐物,迅速稳妥地处理涉及灾区的各类案件,全力以赴维护社会稳定。
这一切,为全国抗震救灾的顺利进行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这一切,生动诠释了司法为民的深刻涵义,向党和人民交出了一份完美的考卷,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支持和肯定。
当前,抗震救灾工作的重心已由搜索救援转到了灾后重建,这对人民法院的司法工作是一个更加严峻的考验。
越是大的灾难,越需要尽快恢复被灾难破坏的社会秩序,实现灾区社会和谐、稳定,为灾后重建顺利进行提供坚强有力地司法保障,因为这关系灾区千万灾民的福祉。越是大灾难,恢复被灾难破坏的社会秩序的难度越大。让那些在灾难中失去了亲人、家园和健康的灾民,重新扬起生命的风帆,承担起应尽的社会责任,需要心血,需要智慧,需要司法为民的赤诚。
然而,灾区法院在这次罕见的地震灾害中,也蒙受了巨大的损失。审判大楼成了危房、废墟,许多的干警在地震灾害中受伤、罹难。在灾后重建工作中,他们既要生产自救,又要维护灾后重建的社会秩序。破解这些难题,既需要广大法院司法工作者发挥主观能动性,牢牢把握“三个至上”的精髓,深入领会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实践精神,努力提高和谐司法的能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也需要全国法院干警在物力人力上的支援。
“天变不足畏”,“人定兮胜天”。我们相信,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在最高人民法院的科学指导和全国各地法院的大力帮助下,灾区的灾后重建工作,一定能取得胜利。全国法院系统的广大干警一定能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在灾后重建的考场中,向党、向人民,交出一份司法为民的完美答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