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如其来的汶川特大地震灾害,是一场民难国殇,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它无情地夺去许多同胞宝贵的生命、伤害了许多同胞的身体、摧毁了美丽富饶的家园。
与此同时,地震灾害也极大地凝聚起了中华民族的精神和力量。所有中华儿女视灾区同胞为自己的亲人,视灾区的痛苦为自己的痛苦,不分老幼,不分远近,都在尽自己的一份力量,尽自己的一份心意,充分发挥了“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强大合力,有力出力,有钱出钱,全力支援地震灾区。其他国家、地区及部分国际组织也纷纷给予了人力与物力的支持。
饱含着爱心的捐助,如同涓涓细流汇往地震灾区。据统计,截至6月1日12时,全国共接收国内外社会各界捐赠款物总计415.38亿元,实际到账款物376.22亿元,其中到账捐款318.51亿元,物资折价57.71亿元,已向灾区拨付捐赠款物合计115.22亿元。这些捐助,对物质资料极其匮乏的受灾群众来说,是“雪中送炭”,将与国家财政拨款一道,在保障灾区群众生活、实施灾后重建方面发挥作用。
把支援灾区的爱心款物悉数发放到群众手中,不发生任何滴漏跑冒现象,是对灾区群众负责任的起码要求,也是对所有献出爱心者的最好回报。将捐助款物用到该用的地方,是捐助者的心愿,否则就是对赤诚爱心的最大亵渎,也将极大地挫伤社会各界支持慈善事业的积极性。
在这次大灾面前,人性的光辉得以显现,媒体报道的感人事例让人眼眶湿润,甚至泪流满面。但凭此以为所有人都境界很高,可能过于乐观。如果缺乏有效的监管,不能排除某些人会在捐助款物上动手脚。比如,据媒体披露,四川广元市就收到志愿者举报,该市商务局个别工作人员将外地捐赠的八宝粥等救灾物品据为已有。虽然为一己之私的人毕竟是少数,但其负面效应不可小视。如果出现了这种大家都不希望发生的情况,将影响政府的良好形象,进而会使公众对其它地方的款物发放也产生怀疑。
值得欣慰的是,党中央已经采取措施,强化了对救灾款物的监管,确保救灾款物及时足额拨付给受灾群众。在5月28日召开的国家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工作汇报会上,确立了加强物资监管的七项工作重点,即成立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充分发挥各方面监督作用、开展专项审计、组织专项检查、坚持公开透明、严格执行纪律。这些重点工作针对性强,将会进一步规范救灾款物的发放,从源头上防止滥用和遏制腐败。现在的关键是要将这些重点措施落实到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分配、拨付、管理、使用等每一个环节,确保不出任何纰漏。
将捐助款物用于灾区群众生活和家园重建,将会使献出爱心者得到安慰,让受灾群众伤痛的心得以抚平。经办捐助物资发放的部门和工作人员应当好传递爱心的使者,把这股暧流一滴不漏地传给灾区人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