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出《关于依法做好抗震救灾期间审判工作切实维护灾区社会稳定的通知》,列举了7类应依法从重处罚的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期间发生的犯罪行为,要求人民法院要依法严惩危害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的各种犯罪活动,坚决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5.12特大地震灾害,给灾区人民带来了巨大的生命和财产损失。在举国共同努力之下,抗震救灾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已成为目前灾区的工作重点。维护好灾区的社会和谐稳定,确保抗震救灾、重建家园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地开展,是司法机关当前工作的重中之中。最高人民法院在此时机,加强对各级法院进行指导,发布抗震救灾期间审判工作重点,依法从重处罚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期间发生的犯罪行为,有利于全力维护灾区稳定。
公布灾区刑事犯罪打击重点,能震慑犯罪。法律对人们的行为具有引导作用,能让人们知道哪些事可以做、必须这样做或禁止做,从而对行为人的行为产生影响。虽然刑法已经对有关犯罪的构成、定罪量刑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但由于普及上的原因,有的人不一定清楚实施犯罪行为的严重后果。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灾区刑事犯罪打击重点,等于是“把丑话说在前头”,警示作用明显,既能防止那些由于不知法而触犯法律的情况发生,也能让那些“惯犯”们有所顾忌,从而使法律的一般预防功能得到发挥。
对灾区重点犯罪从严惩处,符合罪刑法定原则。由于发生特大地震,灾区很多群众宝贵的生命因此失去,很多群众的身体因此受到伤害,群众的大部分财产也因此毁于一旦。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还有人趁着大家忙于抗震救灾之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按照法律规定,当属于刑节严重之列。各级法院坚持特殊时期、特殊案件、特殊办理的方针,对这类犯罪在法律规定的幅度内予以从严打击,符合立法本意。
对灾区重点犯罪从严惩处,符合人民群众的意愿。将受灾群众安置好和帮灾区重建好家园是全国人民的共同意愿。实施不利于灾区和谐稳定的违法犯罪行为则违背了全国人民的这一意愿。对这些犯罪行为从严打击,得民心,顺民意,不仅能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更会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